时光飞逝,故事的开始在1885年的缅甸都曼德勒
莫报告我的死讯,
或者为我的死哀悼,
莫将我葬在供人献祭的墓地,
也用不着祭司把丧钟敲,
不想让任何人看见我的尸体,
也别为我出殡送葬。
莫在我坟头上栽花植草,
我平生的心愿,
便是让世人把我忘掉。
--托马斯?哈代
这是一个旱季的晚上,曼德勒(缅甸第二大城市,位于位于缅甸中部偏北的内6,是几个古代王朝旧都所在)的天空没有星星,连一丝月光也没有,只有亚热带的干热空气,就好像无形的沙子包裹着那些穿着不合身的咔叽布军服的缅甸士兵们,将他们身体里的水分变成汗水,然后将汗水吸干。低矮的云层几乎要压到伊洛瓦底江岸边的树顶上了,但等待中的士兵们祈祷云层再停留的久一些,以免他们的行动被数百米外守卫王宫的近卫军哨兵现。
邓肯弓着背,小心的穿过缅甸士兵们的行列,好清点他们的人数。这些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士兵用他们上斜的眼睛看着这个身高6英尺2寸的魁梧白人,目光中不禁流露出畏惧的神情来,邓肯注意到了士兵们的畏缩和胆怯,这让他感觉到一些沮丧。
“上帝呀,这些就是那个王子派出的“猛虎”?但愿现在我手下是一群苏格兰的好小伙,哪怕只有这里十分之一的人数!”邓肯低声抱怨道。他手中提着一支毛瑟自动手枪,虽然作为一名苏格兰火枪营的少尉,他更应该习惯使用本国的韦伯利左轮手枪,但他今天晚上还是选择了手上的这支自动手枪,毕竟相比起韦伯利可怜的射程和火力来,在今天晚上的行动里这支德国表兄弟的毛瑟自动手枪要合适的多。
很快,邓肯就清点完毕了手下的缅甸士兵的数量,确认无误后回到队伍的最前面,开始等待预定的信号。随着时间的流逝,预定的信号并没有出现,酷热的天气让邓肯的汗水一层层的冒出来,他不得不取下帽子,好感觉凉快点,汗水浸湿了他红色的头,使其东一撮,西一撮的黏在他的额头上,看上去就仿佛受伤了一般。这时,远处曼德勒山山顶的云层传来一阵闷雷声,这是旱季即将结束,雨季即将到来的信号,迟迟不至的信号和雷声让缅甸士兵变得骚动了起来,这些迷信的家伙开始怀疑他们即将开始的行动引起了神佛的愤怒,而雷声就是证明。
邓肯忿怒的转过身来。“这些懦弱的狗!”他心里怒骂道,但多年在殖民地行动的经验告诉他这个时候必须冷静,否则这些懦弱的土人可不会像好样的苏格兰小伙子一样对他们的军官有足够的尊敬。邓肯咬了咬牙齿,正当他考虑如何用的所会的那点缅甸语说些什么的时候,眼角突然闪过一阵火光,他赶忙转过身来,只见王宫的方向不远处一团火光正在划着圆圈——正是等待已久的信号。
“小伙子们,上刺刀,两列纵队前进,目标,王宫东门!”邓肯本能的使用了自己最熟悉的语言——英语对手下的缅甸士兵下了命令,幸好几个担任军官的缅甸教会学校学生懂得一些英语,他们赶忙将邓肯的命令用缅甸语向士兵们又转述了一遍。很快,缅甸士兵们给自己的李-恩菲尔德步枪上好了刺刀,向王宫东门冲去。而邓肯本人则不紧不慢落在最后,向东门行去。
王宫东门城门大开,在城门洞内,邓肯闻到空气中一阵浓重的血腥味,两具尸体横躺在地上,从地上鲜红的血迹看,他们的死亡时间就在几分钟前,借助火光,邓肯可以看到其中一人的脖子上有一根细长的竹签,竹签的尾部有保持飞行平衡的绒毛,他认出这是吹箭——一种东南亚土人常用的武器,想必这个人是遭到突袭而后被杀的。
“长官,这个人就是内应,他说国王就在王宫里,还有他的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一个教会学校的学生用语调十分奇怪的英语向邓肯报告道,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穿着禁卫军制服的黑皮肤男人,正用一种十分期待的目光看着邓肯,这个男人的右手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想必这就是他方才用于射吹箭的工具
“很好!”邓肯鄙视的看着这个刚刚为了金钱出卖了他的国王和同伴的男人,低声道:“你告诉他,只有抓住国王后,他才能得到剩下的那一半赏金!”
听到了军官的转译,那个叛徒愤怒的睁大了眼睛,从口中喷射出一连串激烈的词汇来。邓肯不待手下转译,便走到那个叛徒面前,用不熟练的缅甸语说道:“要么去,要么没有!”
叛徒很快无奈的低下了头,开始低声的抱怨起来,但是邓肯已经转过身去,开始指挥已经全部进入宫城的士兵占领其余几座城门。此时士兵们本来的畏惧已经被事先慷慨的许诺和四周建筑物上镶嵌的大量金银驱走了,在军官们的驱使下,凶猛的向远处的宫殿冲去。
缅王锡袍猛的从梦中惊醒了过来,他伸出右手,想要找块布擦去额头上的冷汗,指尖碰到的是滑腻的肌肤——这是他第二十五个,也是最年轻漂亮的妻子索瓦。这个只有十六岁大的少女说了一句梦话,又翻身睡过去了。锡袍微微一笑,正准备自己下床去冲洗一下,屋外突然传来了一声枪响。
锡袍立即坐了起来,还没等他下床,屋外又传来了数声枪响,现在他已经可以确定这并非是守夜的禁卫军无意间误放的枪声了。他赶忙一把推醒昏睡中的妻子,跳下床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大声对外间守夜的侍官大声喊道:“貌奥克,貌奥克!外面是怎么回事了?”
很快,外间就有了反应,一名神情狼狈的中年男子推门冲了进来,还没穿好衣服的索瓦惊叫了一声,本能的抓起了床上的毯子遮挡自己**的身体。貌奥克赶忙向缅王锡袍行礼,锡袍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快说,怎么回事了?”
“尊贵的陛下,是孟既叛变了,叛贼已经攻入了王宫,正在向这边冲过来!”
“什么,孟既?是他!”锡袍脸色顿时大变,原来这位孟既是前任缅王的兄弟,算来还是锡袍的叔叔,平日里都是躲在自己的宫殿里享乐,连门都少出,想不到竟然突然起叛变了。这时外间传来一阵密集的枪声,几乎都听不出点来了,显然是禁卫军和叛军交上火来。
“命令禁卫军,一定要坚持到天亮,只要天一亮,叛军人数不会很多,只要天一亮,城外的军队一进城,就能将叛军全部消灭!”锡袍斩钉截铁的下令道,作为一个国王,他并不欠缺勇气和才能,否则也不能在激烈的王位争夺战中脱颖而出。
“是,尊贵的陛下!”侍卫貌奥克恭敬的跪下行礼,正准备退出门外,外间突然又传来一声剧烈的爆炸。一旁的索瓦出一声尖叫,一头钻到了床底下。
“是炮?”锡袍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如果说叛军少量的步枪还说得过去,但连火炮都有了,这背后意味的东西就太多了,想到这里,缅王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
“放!”邓肯猛的一拉火绳,一旁的一门六磅炮炮口猛向后一跳,炮口喷射出一团火光,几乎是同时,一百多米外的一座佛殿产生了剧烈的爆炸。数十名禁卫军士兵正躲在这佛殿内,以此为屏障击退了叛军的数次进攻,当然他们的抵抗也就到此为止,在燃烧弹和榴弹轰击下,一栋以木材和竹子为主要材料的建筑物很快就会成为守卫者的坟墓。邓肯为晚上这次行动准备了秘密武器——一门海军常用的六磅炮。这是被海军士兵昵称为“斗牛犬”的小家伙,总共重量还不到四百公斤,只需要两头骡子就可以把拆成零件的火炮带走,四个人就可以拉着这种火炮飞跑,可以使用实心弹、榴弹还有燃烧弹轰击任何一个在一千五百米内的目标。邓肯一进入宫城便将选择了东门的城楼作为自己的火炮射阵地,这里视野很好,整个宫城都在他的火炮射程范围内。
那座佛殿剧烈的烧起来了,燃烧弹里的黄磷点燃了易燃的建筑材料和装饰物品,几个全身着火的倒霉蛋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徒劳的在地上翻滚着,企图将自己身上的火焰扑灭,他们的惨叫声即使在一百多米外的城楼上的邓肯也听得一清二楚,叛军士兵呐喊着追了上去,用刺刀结束了他们的痛苦,然后用腰间的短刀砍下死者的级,作为得到奖赏的凭证。
“野蛮的风俗!”邓肯厌恶的摇了摇头,走到一旁——现在已经没有继续炮击的必要了——这里的建筑物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恭顺的仆人呈上了他最喜欢的饮料——苏格兰威士忌,他满满的喝了一口,灼热的液体在流入了他的喉管的同时,仿佛也渗入了他的每一个细胞,将方才的不适感从身体里驱除出去。
莫报告我的死讯,
或者为我的死哀悼,
莫将我葬在供人献祭的墓地,
也用不着祭司把丧钟敲,
不想让任何人看见我的尸体,
也别为我出殡送葬。
莫在我坟头上栽花植草,
我平生的心愿,
便是让世人把我忘掉。
--托马斯?哈代
这是一个旱季的晚上,曼德勒(缅甸第二大城市,位于位于缅甸中部偏北的内6,是几个古代王朝旧都所在)的天空没有星星,连一丝月光也没有,只有亚热带的干热空气,就好像无形的沙子包裹着那些穿着不合身的咔叽布军服的缅甸士兵们,将他们身体里的水分变成汗水,然后将汗水吸干。低矮的云层几乎要压到伊洛瓦底江岸边的树顶上了,但等待中的士兵们祈祷云层再停留的久一些,以免他们的行动被数百米外守卫王宫的近卫军哨兵现。
邓肯弓着背,小心的穿过缅甸士兵们的行列,好清点他们的人数。这些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士兵用他们上斜的眼睛看着这个身高6英尺2寸的魁梧白人,目光中不禁流露出畏惧的神情来,邓肯注意到了士兵们的畏缩和胆怯,这让他感觉到一些沮丧。
“上帝呀,这些就是那个王子派出的“猛虎”?但愿现在我手下是一群苏格兰的好小伙,哪怕只有这里十分之一的人数!”邓肯低声抱怨道。他手中提着一支毛瑟自动手枪,虽然作为一名苏格兰火枪营的少尉,他更应该习惯使用本国的韦伯利左轮手枪,但他今天晚上还是选择了手上的这支自动手枪,毕竟相比起韦伯利可怜的射程和火力来,在今天晚上的行动里这支德国表兄弟的毛瑟自动手枪要合适的多。
很快,邓肯就清点完毕了手下的缅甸士兵的数量,确认无误后回到队伍的最前面,开始等待预定的信号。随着时间的流逝,预定的信号并没有出现,酷热的天气让邓肯的汗水一层层的冒出来,他不得不取下帽子,好感觉凉快点,汗水浸湿了他红色的头,使其东一撮,西一撮的黏在他的额头上,看上去就仿佛受伤了一般。这时,远处曼德勒山山顶的云层传来一阵闷雷声,这是旱季即将结束,雨季即将到来的信号,迟迟不至的信号和雷声让缅甸士兵变得骚动了起来,这些迷信的家伙开始怀疑他们即将开始的行动引起了神佛的愤怒,而雷声就是证明。
邓肯忿怒的转过身来。“这些懦弱的狗!”他心里怒骂道,但多年在殖民地行动的经验告诉他这个时候必须冷静,否则这些懦弱的土人可不会像好样的苏格兰小伙子一样对他们的军官有足够的尊敬。邓肯咬了咬牙齿,正当他考虑如何用的所会的那点缅甸语说些什么的时候,眼角突然闪过一阵火光,他赶忙转过身来,只见王宫的方向不远处一团火光正在划着圆圈——正是等待已久的信号。
“小伙子们,上刺刀,两列纵队前进,目标,王宫东门!”邓肯本能的使用了自己最熟悉的语言——英语对手下的缅甸士兵下了命令,幸好几个担任军官的缅甸教会学校学生懂得一些英语,他们赶忙将邓肯的命令用缅甸语向士兵们又转述了一遍。很快,缅甸士兵们给自己的李-恩菲尔德步枪上好了刺刀,向王宫东门冲去。而邓肯本人则不紧不慢落在最后,向东门行去。
王宫东门城门大开,在城门洞内,邓肯闻到空气中一阵浓重的血腥味,两具尸体横躺在地上,从地上鲜红的血迹看,他们的死亡时间就在几分钟前,借助火光,邓肯可以看到其中一人的脖子上有一根细长的竹签,竹签的尾部有保持飞行平衡的绒毛,他认出这是吹箭——一种东南亚土人常用的武器,想必这个人是遭到突袭而后被杀的。
“长官,这个人就是内应,他说国王就在王宫里,还有他的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一个教会学校的学生用语调十分奇怪的英语向邓肯报告道,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穿着禁卫军制服的黑皮肤男人,正用一种十分期待的目光看着邓肯,这个男人的右手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想必这就是他方才用于射吹箭的工具
“很好!”邓肯鄙视的看着这个刚刚为了金钱出卖了他的国王和同伴的男人,低声道:“你告诉他,只有抓住国王后,他才能得到剩下的那一半赏金!”
听到了军官的转译,那个叛徒愤怒的睁大了眼睛,从口中喷射出一连串激烈的词汇来。邓肯不待手下转译,便走到那个叛徒面前,用不熟练的缅甸语说道:“要么去,要么没有!”
叛徒很快无奈的低下了头,开始低声的抱怨起来,但是邓肯已经转过身去,开始指挥已经全部进入宫城的士兵占领其余几座城门。此时士兵们本来的畏惧已经被事先慷慨的许诺和四周建筑物上镶嵌的大量金银驱走了,在军官们的驱使下,凶猛的向远处的宫殿冲去。
缅王锡袍猛的从梦中惊醒了过来,他伸出右手,想要找块布擦去额头上的冷汗,指尖碰到的是滑腻的肌肤——这是他第二十五个,也是最年轻漂亮的妻子索瓦。这个只有十六岁大的少女说了一句梦话,又翻身睡过去了。锡袍微微一笑,正准备自己下床去冲洗一下,屋外突然传来了一声枪响。
锡袍立即坐了起来,还没等他下床,屋外又传来了数声枪响,现在他已经可以确定这并非是守夜的禁卫军无意间误放的枪声了。他赶忙一把推醒昏睡中的妻子,跳下床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大声对外间守夜的侍官大声喊道:“貌奥克,貌奥克!外面是怎么回事了?”
很快,外间就有了反应,一名神情狼狈的中年男子推门冲了进来,还没穿好衣服的索瓦惊叫了一声,本能的抓起了床上的毯子遮挡自己**的身体。貌奥克赶忙向缅王锡袍行礼,锡袍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快说,怎么回事了?”
“尊贵的陛下,是孟既叛变了,叛贼已经攻入了王宫,正在向这边冲过来!”
“什么,孟既?是他!”锡袍脸色顿时大变,原来这位孟既是前任缅王的兄弟,算来还是锡袍的叔叔,平日里都是躲在自己的宫殿里享乐,连门都少出,想不到竟然突然起叛变了。这时外间传来一阵密集的枪声,几乎都听不出点来了,显然是禁卫军和叛军交上火来。
“命令禁卫军,一定要坚持到天亮,只要天一亮,叛军人数不会很多,只要天一亮,城外的军队一进城,就能将叛军全部消灭!”锡袍斩钉截铁的下令道,作为一个国王,他并不欠缺勇气和才能,否则也不能在激烈的王位争夺战中脱颖而出。
“是,尊贵的陛下!”侍卫貌奥克恭敬的跪下行礼,正准备退出门外,外间突然又传来一声剧烈的爆炸。一旁的索瓦出一声尖叫,一头钻到了床底下。
“是炮?”锡袍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如果说叛军少量的步枪还说得过去,但连火炮都有了,这背后意味的东西就太多了,想到这里,缅王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
“放!”邓肯猛的一拉火绳,一旁的一门六磅炮炮口猛向后一跳,炮口喷射出一团火光,几乎是同时,一百多米外的一座佛殿产生了剧烈的爆炸。数十名禁卫军士兵正躲在这佛殿内,以此为屏障击退了叛军的数次进攻,当然他们的抵抗也就到此为止,在燃烧弹和榴弹轰击下,一栋以木材和竹子为主要材料的建筑物很快就会成为守卫者的坟墓。邓肯为晚上这次行动准备了秘密武器——一门海军常用的六磅炮。这是被海军士兵昵称为“斗牛犬”的小家伙,总共重量还不到四百公斤,只需要两头骡子就可以把拆成零件的火炮带走,四个人就可以拉着这种火炮飞跑,可以使用实心弹、榴弹还有燃烧弹轰击任何一个在一千五百米内的目标。邓肯一进入宫城便将选择了东门的城楼作为自己的火炮射阵地,这里视野很好,整个宫城都在他的火炮射程范围内。
那座佛殿剧烈的烧起来了,燃烧弹里的黄磷点燃了易燃的建筑材料和装饰物品,几个全身着火的倒霉蛋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徒劳的在地上翻滚着,企图将自己身上的火焰扑灭,他们的惨叫声即使在一百多米外的城楼上的邓肯也听得一清二楚,叛军士兵呐喊着追了上去,用刺刀结束了他们的痛苦,然后用腰间的短刀砍下死者的级,作为得到奖赏的凭证。
“野蛮的风俗!”邓肯厌恶的摇了摇头,走到一旁——现在已经没有继续炮击的必要了——这里的建筑物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恭顺的仆人呈上了他最喜欢的饮料——苏格兰威士忌,他满满的喝了一口,灼热的液体在流入了他的喉管的同时,仿佛也渗入了他的每一个细胞,将方才的不适感从身体里驱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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