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叫落花栖,为它命名的是个很美的女人,如同她的名字一般,素纱长袍,散发赤脚,,颇显安然,如白云一般。

曾与她同住于此的是那有疯道人一称的玉箫道人苍狗,也不知这是否为他真名,只知道这龟背丑道人驱妖降魔的本事了得,一杆大岳雪银枪也令人畏敬。

人已去,园依旧。

白云苍狗已埋树下,如这随风扬起,纷乱漫天的桃花一般,累了便落栖此处。

映雪桃花满金坞,拂晓雪莲庭荷塘。

讲的也正是临城落花栖,紫薇城的白玉莲池。

这个季节的风微带柔和清爽,纷飞的桃花也送花香。这么大的一片天,用双眼无法望尽,如此微小的一瓣桃花仅遮住视线却可以锁住整片天。

又是一年雨息,他独坐在这儿,吹着风,喝着酒,令旁人感觉非常闲然,十分舒服。

剑漫漫欲破红尘,萧瑟瑟意渡千年。

白云的剑,苍狗的箫,如今说去,也有心惊之人,颊生冷汗。也有恨生不逢时之人,不能一睹其风采。

他已离开这里十年正整,十年,从初入江湖的牛犊到令人生畏的驭鬼尊者,再后来因为杀戮功体被封。

也曾想过,要不卸甲归隐,拥一方桃林。

稍往前看,歪脖不失粗健的一株桃树曲身茅棚屋外,看篱笆院内,桃株上花粉黛,三轮有瓣,花丝粉又嫩,枝又为袍红;另有株处瓣浅绿,形呈倒卵,枝绿而略有红斑;又有一株枝下垂,花重瓣,色红、金、粉、白各有不一。

如白云所言:天下桃花皆可由我落花栖出。

他伸出手,一片花瓣缓落掌心。它浅丝勾形,仿佛刻着某个人的名字,又仿佛少时白云令他持剑绣图花瓣上。手一扬,花瓣并未如愿乘风而去,只是缓缓落下。

戴上面甲,残花未落,人已没了踪影。

空留那满园落花,桌上的碗,碗中的酒。风吹过,泛起涟漪,花徐徐落下,浮于酒上。

化名千千万,终是无人知,白云苍狗有后人。

那如此吧,何不白云剑术撼苍穹,红尘孤骑独行千里

今日春光甚好,暖风熏熏,桃之淡香若有若无。

另一处,有间雅亭,雅亭间素衣白纱的女子斜倚石床上,那人面似初荷落虹,肤若白玉清水细腻,是个美人。

正值春,微风轻送,漫桃飞舞,色重重,恍若仙境。

既是另一处,便不会是那落花栖。

此处为杭外桃花庵,为医者桃花仙子居处。女子这番前来虽未见着仙子,却也没浪费了这美景。

女子单手支颊,青丝若瀑,散于胸前脊后,人花交衬,不知是花美还是人貌。

又半阖双眸,暖光照于面处,光白无瑕。莹白如玉上又些许有几片红白,使亭中娇人更为美丽,更为妩媚。

“闲适忧然好时候,片片桃花印雪红。我的好哥哥啊,你可当真不解风情。”

睁开眼,女子一个支肘,白石座上起,伸一懒腰,长发如丝散下,遮住佳人半面,微风徐来又得发随风逸。

闭目凝神,守在一旁的紫衣少年耳朵微动,一红羽猛禽收翅俯下至亭,少年一抬手,红羽猛禽速止熟练停其腕甲处。

红羽猛禽一声嘶鸣,气流波动,原本徐徐而落如画如诗的桃瓣一下子纷纷扬起。

亭中小憩的女子猛一睁眼,纤长玉指刹那成爪,那四散的桃瓣竟被生生吸了过去,渐渐聚拢,成了一个花球模样。又那么手掌一推,桃瓣再次扬起,散若花雨。

“曲儿,你又皮了。”

女子也是起身,抬手,红羽猛禽稍稍扑扇又落到了女子小臂。

这红羽猛禽竟也知怜香惜玉,不似先前停在少年手腕,整个爪子扣住,现在在女子小臂,也就只是那么站立不动,生怕自己利爪伤了这绝美女子。

唤作曲儿的红羽猛禽用一爪挠了挠翅膀,一片红羽掉落,化为一股红烟。红烟化字,是一手漂亮的行草。

“墨宇折空,北辰独当。”

女子抚着猛禽的长羽:“曲儿,你说我们要不要去帮他?”

女子这般的话那少年早习以为常,你哪天真不去帮你的情郎了,那才令人意外。

红羽猛禽一声嘶鸣,女子扑哧笑了出来,轻铃悦耳,低声道:“像你这般半似囚龙半若野鹤又何趣?还是回你主人身旁去吧。”

说罢,女子微以耸肩撩手,曲儿顺势腾出展翅,飞于长空,渐又化为红烟消散。

女子起身出了亭外,一三驾马车驶来,气派得怕会被误认成哪位王公贵胄准备出门。

三匹白驹皆为马中傲龙,马额上也各有一羽。不说马车所用材木,单说那雕功施漆之术也应为好手,其精致也非一般。

驾车的马夫正是那个十六七岁的小厮,面似成童,一身紫色武袍颇显华贵。双脚缠气却若有若无,可见轻功非一般,持鞭一手略有细茧,看去,磨炼手上功夫也是未曾偷懒。

小厮卖相不差,可不知为何,或许这几日身体不适,面色有些泛白。

女子撩起波斯素幔,自坐车中。成童挥鞭驱马,马前行,车缓动,闲适淡雅亦付于春处。

驱车的少年问:“月儿姐可听过这桃花庵的传闻?”

女子道:“隐世医仙桃花仙子居处,侍婢个个美若天仙,好似是你们男人梦中仙境。”

驱车的红衣少年又问:“那月儿姐可知道江湖有名的女侠中又有谁与这桃花庵有关?”

女子道:“尚青、茉黛、霓霁、不染,这江湖中出了名的才貌女子······红红,平日不多言,今日怎的话又多了些?”

驱车的少年轻笑一声,续道:“女子才貌无双,自视君子,以为好逑。”

“若红红说的是霓霁同花无意出走的事,那这事同你也并无多大关系,何必感慨。”

“花无意,花无意,花家弃子离开花家四年,却没兄长半点消息,又怎会毫无关系。”

“江湖事,天下事,错综复杂也有解开的时候。儿女私事,又怎能说得清。”

花少红不再说下去,驱车前行。江湖事,天下事,有始有终,错综复杂也终有解开说尽的时候,儿女私情,又岂有解开说尽的时候。

与车中美人的三年之约期满,往后的路,或该继续去寻找自己那隐姓埋名于江湖的兄长。

却又听得车中美人轻声道:“红红,山禽十三令已如约备好,走的时候可莫要忘了。”

花少红没有说话,嘴角微微翘起,也未出声。

“红红,《纳云手》《排风掌》这两门大学为白云仙子武学精华,也务必勤修,莫要负了你萦大哥的期许。”

花少红依旧没说话,倒是点了点头。

月儿姐啊月儿姐,他萦如歌上辈子可当真是救苦救难的菩萨,才修得这样的福气。

“红红,前些日子你可是回了西地?”

花少红听到秦月儿这话,不由皱眉,可无奈,这人是他的月儿姐,如何隐瞒?他只得点了点头,随后道:“应他人之邀,去杀一个人。”

秦月儿嘴角微微,小子回来时候只背着宝弓,不见了原本的十三支箭,想来所杀之人修为不差。

“若那日催用的是这山禽十三令,怕是当真能狙杀那人,也是可惜了。月儿姐,可得告诉萦大哥,在这楼中,留心那个叫杜同的人。”

花少红只此一说,并不解释。随后他思索一番,觉得这番提醒也无用处。

杜同再如何,也不会与萦大哥牵扯上关系,留心与否,也不重要。

花少红不再多说,秦月儿,自也不多问。

似主仆,又若姐弟的二人,一个驱车,一个闭目歇息,也不知是要去何处。

再将故事说到帝国境内最西处,这一日的不夜城同往日一般热闹,卖菜的卖菜,杀猪的杀猪。地保同那些闹事的痞子也没闲着。

人们见怪不怪的,是那些带刀带剑带斧子的,虽不恰当,但对于这一类人,边塞之城的确已如见多了驴子的老虎。

帝国十二城,怕除了寒城,也就这不夜城没有禁止城中百姓携刀剑上街。

人群之中,总有那么几个人会尤为惹眼,那个衣着不堪,浑身是血,如酒鬼行路的男人。

还有那个着银衣铠甲,雕刻猛虎的女人。

她背上五尺有长的虎头大刀也不乏看头,那是一把刀刃、刀柄同铠一般的银白纯色,不同的是刀刃上还有还没吹尽的血。

这柄刀也没有鞘,没有刀鞘的刀总是令人更生寒畏惧。

男人跑到了酒楼中,坐在长条木凳上,道:“给我来十斤的酒,再来些配酒的吃食。”

酒保不是没见过这种人,与其是这疯子一般的男子,他更喜欢看这女人的红巾。若不是因为酒保认得这汉子身上的剑伤是何种剑法所为,他连看都不会多看几眼。

女人腰间的红巾残破了不下十个窟窿,这仿佛是她刚从沙场激战得归的证明。说来奇怪,这红巾使得她的脸看上去平静如同山岩,而非湖水。

店中打杂的小厮也是听多了南北趣事,脑子里头不断思索,奇了怪了,王朝里英勇女将不少,可不曾听闻哪个女将骁勇善战,银刀银甲之外长得还这般漂亮的。

酒保余光瞥见童子出神模样,不做理会。他从柜中取出了一坛酒倒了一碗,酒放到男人面前,又拿出了个白馒头。他继续靠在撑柱上看这个女人,是男人都看得出她不是个难看的女人,如果换上丝绸衣裳,说不定更好看,也更容易令人心生他意。

“你怕我没钱,我······”男人从怀中掏出了一片桃瓣,一片用金子打造的桃瓣。

“哟,不就是那楼中的人么,有啥可得瑟的?”酒保还未作答,打杂的小斯没好气道。

“看你样子狼狈,吐纳气息还算稳当,看样子在那楼中地位不低。左肩膀较之常人更有力坚硬,好汉是那使大锤的杜同,还是抗镖旗的王山豹?”酒保与打杂小厮语气好似两端,平和得更像与世无争的归隐老人。

似一语中的,这大汉不由一愣。小厮一看管酒先生把人背景说得透透,不由也装起了腔。

“小爷我告诉你一件事,在老板回来之前吃了馒头喝了酒赶紧滚蛋,拦着小爷看小妞,活腻歪了。”

说来也逗,他不过一个打杂小厮,可在这店中,不论权贵亦或白丁,态度如一。

落魄的汉子的确就是杜同,他闻了闻酒香,单只是闻了闻,唾沫就在口腔里形成了大半。

这杜同将那片黄金桃瓣一掌拍进了木桌里头,打杂小厮不由皱眉。这些江湖人,真是矫情,不愿接受施舍,那能理解,可别动不动就损坏桌椅啊,没教养。

“小二,十斤的酒,给爷爷快点!”

最先不耐烦的自然不会是那酒保,却也不是那打杂小厮,反倒是那个红巾银甲的女人。就见她走到杜同身侧,一掌拍向那桌子,这么一张用了七八年安然无恙的松木方桌,就这么被这位女将军装扮的女人给一掌拍烂了。

黄金桃瓣“叮当”掉落在地,店里的人纷纷盯向二人,没人会担心江湖人在店里闹事,这里可是不夜城,满城的无聊看客都巴不得有人惹事,满大街巡逻的黑甲军那可就有用武之地了。

女将军模样的女子开口,语气有些冷,听不出感情,听她道:“小二,五两,一坛酒。”

酒保勾唇淡笑:“小徒弟酿的酒么,仅此一碗,多了没有。酒算作我请的,算求这人别死在店里头,到时候又要麻烦清理打扫,累也晦气。”

酒保的话依旧简单平静,却添了几分好似那打杂小厮才会有的刻薄。但这杜同的回应很简单,吃了馒头,喝下了酒。

他自然不是怕这酒保,他是怕这女人,更怕这不夜城。

待酒下肚,未过几弹指的功夫,身体裂痕的疼痛缓下,气息也渐顺畅。微微皱眉,检查了下丹田与炁源,又尝试贯通全身经脉,这一碗酒,竟将自己的剑伤给平复,暂时性稳定了下来。

未敢多语,这所谓的小徒弟酿的酒竟还有疗治内外伤的功效?

行走江湖吧,多行不义必自毙,所以义字当头,有恩就得报。这落魄汉子抱拳行礼,道:“吾辈如何为报?”

“滚滚滚,这酒可名贵着,别再来问我们先生讨酒就行。下次你可没这么好运,伤重没死,即便试着再回这儿,不过小爷可没先生那般豪气,会请你喝酒。”

不等酒保作答,那打杂小厮不耐烦道,好似喝的是他的酒。

但谁又知道,过了今日,这酒保便会如蒸发一般。

自也没人会相信,这打杂的小厮在下一辈的江湖,会掀起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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