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三德寡妇选择招赘,刁天一愣,心里忽然暖暖的,眼泪忍不住就流下来了。

他知道,三德寡妇是在帮他。

虽然三德寡妇为人刻薄,又很暴力,脾气也不好,但她却有一颗旁人没有的好心肠。

当真刁天这样一个孤儿能在一个破村子长到十五岁?不是三德寡妇收留他,给他饭吃,他早就饿死了。

所以不管三德寡妇怎么对他,他永远心存感激,只是他没想到,三德寡妇为了救他,竟然愿意送出自己的女儿。

这是多大的恩情?

穿好衣服走出屋子的李小月听到这话,浑身一震,眼泪也留下来了:“妈,你不能啊!我不要!”

刁天虽然暗恋着李小月,可生得如此漂亮的李小月,怎么会看上一个骨瘦如柴,又是家奴,在村民口中只是“二狗”的刁天?

一听他妈要招赘,李小月浑身都吓软了。

三德寡妇无奈道:“难道你要看他死?”

李小月知道自己母亲的性子,连忙朝村子道:“祖爷爷,我不要,我不计较他偷看了,我绝不要他。”

村长见此,无奈摇头:“祖上的规矩,谁也不能破坏,既然大家都知道了,这事就不能改,要么浸猪笼,要么,你们招赘。”

“我不要!我反正不要!妈,你要他入赘,我宁愿死!”李小月无力的软在地上,哭成了泪人。

她有她的少女春.梦,有她幻想的将来,也许她会遇到一个心爱的男人,会有一段神仙般的爱情,像传说中的那样。

可她绝没想过自己会跟刁天这个家奴一起,那是一辈子的幸福啊,怎么可以就这样断送?但李小月知道自己母亲的脾性,也知道村里的规矩,更知道婚姻由不得她做主,此时此刻,她绝望了,无力的哭泣着,只能用死来威胁。

刁天见李小月那模样,莫名的一阵心痛,不是因为李小月的悲戚而心痛,而是心中有些美好的东西,给现实碾碎了。

他心中的李小月什么都好,但那些似乎在这一刻,永远的留在了心中,而没有出现在现实中。

“浸猪笼吧。”刁天语气平淡的说道:“我这样没用的人,留着别祸害了小月,三德姑奶奶,二狗感激你的恩情。”

三德寡妇松开揪着刁天的手,看了看刁天,又心疼的看了一眼李小月,张嘴要说话,却见她眼神一亮,脸上现出笑容:“村长,招赘虽说不用聘礼,但我们家也是能提条件的吧?”

村长点头:“那是当然,你要选择招赘,那就是你们家的事,规矩你们家定,但我告诉你,你若反悔,二狗还得浸猪笼,祖上的规矩,谁也不能破坏,这是我们李家村存在几百年的根本。”

“明白明白。”三德寡妇嘿嘿一笑,朝刁天道:“呐!想入赘我们家,你得准备一百两银子当聘礼!期限是半年,半年你若准备不了这些钱,你就浸猪笼吧。”

嚯!

一百两银子!

刁天算了下,他一年也就一两银子,从来没存过钱,去哪找一百两?

“我还是浸猪笼吧。”刁天坚持着,估计也就他这么坚持去死了吧。

“你怎么那么想死?”三德寡妇朝他眨了眨眼:“村子里怕赚不到这么多钱。”

刁天见三德寡妇的眼色,忽然醒悟,三德寡妇这是缓兵之计,要赚钱,刁天就得离开村子,这也就给刁天逃跑的机会,而三德寡妇也就不用招赘了。

这让刁天忽然觉得,这个胖得敦实的三德寡妇是这么的可爱。

刁天跪到地上,“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大恩大德,刁天没齿难忘。”

刁天没有说报恩之事,但心中,已经决定一定回来报恩!

尽管村民都看出三德寡妇是在给刁天机会逃跑,但她此举没坏了规矩,村长也就没计较了,招呼村民们散了,三德寡妇则连忙去安慰她的女儿。

三德寡妇其实将刁天当半个儿子看待,为何?乡下人思想,家里没有个男丁,总是不健全的,三德寡妇只有一个女儿,又从小将刁天带大,能没感情么?

别说她刻薄,破村子里养多一个人,她这样的寡妇也是很困难的,本是想着招赘也算是两全其美,但见把自己的女儿逼得如此痛苦,三德寡妇心中也非常愧疚。

刁天站在一旁,朝她道:“三德姑奶奶,我出去赚钱了,你们保重,我一定会回来的。”

刁天说完,双脚蹬地,整个人拔地而起,一转眼,已经飞掠到远处。

三德寡妇目瞪口呆的望着刁天模糊的背影,惊骇莫名的指着:“女儿,他……他是神仙!”

借着树冠枝叶跳走于林间的刁天,回头望了一眼李家村,这是靠着山林,对着大海的偏僻山村,这便是他活了十几年的村子,一个梦,让他与之别离。

“我会回来的,风风光光的回来,到时,你们会知道我不叫二狗,我叫刁天!”

树林中一条小溪边。

刁天盘腿坐在地上,身前是一堆篝火,烤着一只野猪。

此刻的他,脸上的污垢已经洗净,乱糟糟的头发也已经用石片剃光,十五岁稚嫩的脸蛋显得特别清秀,给人的感觉,由于年龄问题,还看不出帅气,却十分干净,就是一种脱俗的感觉。

刁天望着篝火,望得入神,此刻他心里十分茫然。

他因为一个梦而拥有了一身的本事,但他却只是一个小村庄的二狗,一辈子都生活在那一亩三分地中,从来没出去过,对外面毫无认知,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样的世界中,该往哪里走,出了这树林,又会到什么地方。

“偶没头发。”刁天双手合十,他想起了梦中的师傅,想要师傅的指引,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见他自嘲的笑起来:“还是当和尚好,什么都不用想,果然啊,凡尘俗世多烦忧,青灯一盏明心性。我看,我还是做我的本职,嗯,吃肉。”

跟老和尚一起,刁天什么戒都破了,吃肉喝酒那是正常不过的事,但有两样,刁天从来没做过,一是杀生,至今他连蚂蚁都没踩死过,据老和尚说,杀生也无妨,但会增加业力,助长魔性,有一天会发疯,所以刁天不杀生;一是女色,至今刁天还是小处男一枚,不关他的身体的事,而是他所修炼的极阳童子功,这功夫,一旦近女色,可是会破功滴。

刁天吃了两口肉,舒爽的啧啧不停,好像几十年没吃过肉一般,然而他只吃了两口,便停了下来,眉头大皱,鼻尖耸了耸,自语道:“奇怪,这就是妖界么?竟然有这种东西?出来吧,别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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