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小庆去吃饭之前,想起有双运动鞋放在男朋友的打印店里,第二天她要参加单位组织的趣味运动会,便给男朋友发了微信,她先去把鞋取了。要是去得晚,就不必等她吃饭了,反正她吃得不多,也并不是很想吃肉。
听到这个消息后,最开心的要数钱茜茜了,她巴不得耿小庆不来。“厉害的姐姐”不在,他们几个吃得更加痛快。要是耿小庆来了,不知道那句话不符合她的心意,她就生气了。而她一生气,低气压就散不开了。
耿小庆没想这些,她下班后就去了学校。放假后的校园的确空荡荡的,她骑着电瓶车——其实从大城市回来之后,有段时间她很排斥电瓶车,因为它不够美观、不够时尚。一个白领丽人,乘地铁上班才有氛围,从地铁站出来,再买杯美式咖啡,那就更有氛围了。而电瓶车总是提醒她,她现在所在的城市很小,骑电瓶车穿梭足以。不过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就对这一代步神器“真香”了——她穿梭在校园里,半天也看不见一个人影。路灯也不是很明亮,让人疑心要发生什么违反犯罪事件。不过她胆子很大,还是那句话,她是小辣椒,谁都不怕。
她有男朋友店里的钥匙,很顺利地拿到了鞋子。临走时,她瞥见了钱茜茜的“工位”,又有点不舒服。虽说佟童很明确地把她当妹妹,她的存在对耿小庆构不成任何威胁。但想起她趾高气扬的样子,以及对自己的嘲讽,耿小庆总想给她点颜色瞧瞧。
她锁好门,正要出发去找男朋友,忽的听见一阵哀怨的葫芦丝。声音断断续续的,勉强能听出是邓丽君的《真的好想你》,很明显,演奏者对这首曲子并不是很熟悉。
管他呢。耿小庆丝毫没有兴趣,她带好头盔,骑上电瓶车,准备跟男朋友会和。但是在打印店东面,学生公寓区的长椅上,她看到了那个吹葫芦丝的大叔。他应该是喝了酒,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醉态。耿小庆没准备搭理他,但是发现他怨毒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她,她才停下车,昂起头,问道:“大叔,你刚才是在看我?”
“我认识你,你是打印店的老板娘。”
……
呃,虽然还不是,但他那么以为,耿小庆还挺开心的。
另外,她也想起来了,她见过这位大叔的,就是打印不给钱的那位。
耿小庆将修长的腿支在地面上,问道:“可你为什么那么看我?我有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吗?”
“你们……怎么那么好……”大叔搓了一把脸,语无伦次:“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了,为什么你们那么好?”
耿小庆皱起眉头,他在念叨些什么呢?
大叔突然转向耿小庆,说道:“能转告你男朋友吗?明天晚上就这个时候,我在店里等他,我有话要跟他说。”
乐谱大叔在港城待了一段时间,普通话比以前好多了,耿小庆听明白了他的要求,但并没有乖乖地答应他:“那你总得跟我说清楚,你跟我男朋友说什么?”
“有一笔账,要跟他算一算。”
大叔再度目露凶光,耿小庆不寒而栗。大概他真是喝多了,这样的狠话都能毫无顾忌地说出口,而且他的眼神确实凶狠,好像下一秒钟,就要掐死耿小庆。
耿小庆这才有点害怕,但是她壮着胆子说道:“我男朋友从不跟别人结怨,我看他对你也挺尊重的,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乐谱大叔大概没听懂这番话,他的目光看向别处,喃喃道:“我讨厌他,他店里的那个女的,我也讨厌……”
“那个女的”大概是指钱茜茜,但耿小庆装作没听懂他的疯言疯语,说道:“大叔,说话可得小心点儿,我们都是懂法守法的人,你要是敢伤害我男朋友,当心我让你坐一辈子的牢!”
紧接着,她骑上电瓶车,飞快走了。如果大叔的眼神看多了,那晚上她一定会做噩梦的。
耿小庆还没有到的时候,他们几个人吃得非常欢乐。钱茜茜开心地说,这是佟氏集团的团建。佟童的目光扫过这三个人,心想,没有比这更寒酸的“集团”了。于是,他略心酸地说道:“等有一天,我真成立了佟氏集团,你们几个都是元老。”
钱茜茜拍手道:“一步步来嘛!虽然我不懂文学,但是我相信,‘刺芒’一定会成为业内标杆的!”
高小宝说道:“最初吧,我以为佟老板能走一条老路。什么老路呢?像那种‘超级兵王在都市’‘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之类的,没想到,他居然收起了一身武功,要走文学路线了。”
“这叫多才多艺,不好么?”佟童吃着肉串,笑道:“你呀,还是多看点儿名著,那样会对你的人生有更大的帮助。再说,谁说我把武功收起来了?没人的时候,我不还是去楼上练一会儿么?总有一天,还是会用得着的。”
打工仔小贾难得出来吃顿好吃的,正在埋头猛吃,听到这里,才抬起头来,问道:“老板以前是跆拳道运动员?”
一听到“运动员”三个字,佟童便被噎了一下。他想起了师父,那个为了让他成为运动员绞尽脑汁的中年男人,他已经很久都没那么想他了。思念来得就是这么突然,而又汹涌。
佟童没说话,高小宝抢先说道:“他不是运动员,但是来我们队踢过馆子,虽然他现在水平不咋地,但当年还是很厉害的。”
小贾呆呆地问道:“为什么现在水平不行了?他刚才还说,每天都坚持锻炼呢。”
高小宝笑得高深莫测:“小孩,还没谈恋爱吧?一谈恋爱,男人的体力就会下降的。”
钱茜茜脸红到了耳根,随便抄起一个玉米棒子,朝着高小宝劈头盖脸地砸了下去:“你这个臭流氓,还有女生在场,就敢公然开黄腔!哼,你这种人,活该单身,活该没女朋友!”
他们几个打打闹闹,把佟童从神游国拉了回来,他的反射弧大概有赤道那么长,绕了好大一圈,这才回答了高小宝的问题:“我以为当运动员有实力就行了,没想到还需要打通各种关节。我没当上运动员,那是我第一次抱怨命运的不公。”
老板确实极少抱怨,他遭遇了很多不幸,但一般情况下都能平和地应对。所以,他一说这句话,他们几个都沉默了。钱茜茜清清嗓子,说道:“当运动员有什么好的?要练出成绩来,就得玩命训练;运动员是个名副其实的青春饭,最多也就能吃几年。大多数人寂寂无名,就算成名了,风光那么一阵,晚年还是一身伤病。我妈就这样,别看她有钱保养,但是她的腰和腿早就老化了。”
高小宝好奇地问道:“你妈妈还是运动员?”
“嗯。”佟童很自然地说道:“打羽毛球……的吧?”
还好还好,最后关头回过神来了,用一个疑问词“吧”,化解了钱茜茜的警惕。钱茜茜大喘气了一番,说道:“我还以为你真知道呢,我想我也没告诉过你啊!”
“瞎猜的。”
高小宝却立刻将老板的推理能力吹嘘了一番,坚称他肯定不是随口一说,让他把推理过程说出来。佟童无奈,只能随口胡诌:“钱同学跟我说,她妈妈是退役之后才去读的大学,按照那时的政策,她肯定是取得了一定成绩,才有读大学的资格。在八九十年代,能取得一定成就的运动项目,大概就是乒乓球,羽毛球,体操之类的吧!钱茜茜老家有个羽毛球训练基地,所以我就随口一说,没想到真猜中了。”
他把几个年轻人唬得一愣一愣的,过了好一会儿,高小宝才鼓起掌来,说道:“我说什么来着,他推理真的绝了!我感觉啊,一般人给他下套,他是绝对不会中圈套的那种人。”
钱茜茜也说了好几句“好厉害”,她的妈妈的确曾是位非常厉害的羽毛球选手,在网上还找得到资料。看到她妈妈的赛场英姿,几个人都发出了赞叹声。同时也对佟童敬佩不已,他居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猜出来。
佟童对这些称赞受之有愧,因为这次根本不需要推理,他原本就知道的。但是他又不好说破,只能马马虎虎地客气了两句。
小贾呆萌呆萌的,他也跟着叫了好,叫完之后,又懵懂地问道:“老板这么厉害,为什么没当侦探呢?”
噗嗤……
佟童感觉有一把刀插到了胸口上。
这还不算完,小贾又问道:“你之前不是在大城市上过班么?那时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啊?是不是也是侦探?”
……
佟童不好回答,只能通过喝酒来回避。正在此时,他身后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紧接着,耿小庆很自然地坐在了他的身边,冲着小贾说道:“你们老板也上过新闻呢,不过是科技版面的,要不要我也把报道找出来,让你们崇拜一番?”
听到这个消息后,最开心的要数钱茜茜了,她巴不得耿小庆不来。“厉害的姐姐”不在,他们几个吃得更加痛快。要是耿小庆来了,不知道那句话不符合她的心意,她就生气了。而她一生气,低气压就散不开了。
耿小庆没想这些,她下班后就去了学校。放假后的校园的确空荡荡的,她骑着电瓶车——其实从大城市回来之后,有段时间她很排斥电瓶车,因为它不够美观、不够时尚。一个白领丽人,乘地铁上班才有氛围,从地铁站出来,再买杯美式咖啡,那就更有氛围了。而电瓶车总是提醒她,她现在所在的城市很小,骑电瓶车穿梭足以。不过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就对这一代步神器“真香”了——她穿梭在校园里,半天也看不见一个人影。路灯也不是很明亮,让人疑心要发生什么违反犯罪事件。不过她胆子很大,还是那句话,她是小辣椒,谁都不怕。
她有男朋友店里的钥匙,很顺利地拿到了鞋子。临走时,她瞥见了钱茜茜的“工位”,又有点不舒服。虽说佟童很明确地把她当妹妹,她的存在对耿小庆构不成任何威胁。但想起她趾高气扬的样子,以及对自己的嘲讽,耿小庆总想给她点颜色瞧瞧。
她锁好门,正要出发去找男朋友,忽的听见一阵哀怨的葫芦丝。声音断断续续的,勉强能听出是邓丽君的《真的好想你》,很明显,演奏者对这首曲子并不是很熟悉。
管他呢。耿小庆丝毫没有兴趣,她带好头盔,骑上电瓶车,准备跟男朋友会和。但是在打印店东面,学生公寓区的长椅上,她看到了那个吹葫芦丝的大叔。他应该是喝了酒,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醉态。耿小庆没准备搭理他,但是发现他怨毒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她,她才停下车,昂起头,问道:“大叔,你刚才是在看我?”
“我认识你,你是打印店的老板娘。”
……
呃,虽然还不是,但他那么以为,耿小庆还挺开心的。
另外,她也想起来了,她见过这位大叔的,就是打印不给钱的那位。
耿小庆将修长的腿支在地面上,问道:“可你为什么那么看我?我有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吗?”
“你们……怎么那么好……”大叔搓了一把脸,语无伦次:“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了,为什么你们那么好?”
耿小庆皱起眉头,他在念叨些什么呢?
大叔突然转向耿小庆,说道:“能转告你男朋友吗?明天晚上就这个时候,我在店里等他,我有话要跟他说。”
乐谱大叔在港城待了一段时间,普通话比以前好多了,耿小庆听明白了他的要求,但并没有乖乖地答应他:“那你总得跟我说清楚,你跟我男朋友说什么?”
“有一笔账,要跟他算一算。”
大叔再度目露凶光,耿小庆不寒而栗。大概他真是喝多了,这样的狠话都能毫无顾忌地说出口,而且他的眼神确实凶狠,好像下一秒钟,就要掐死耿小庆。
耿小庆这才有点害怕,但是她壮着胆子说道:“我男朋友从不跟别人结怨,我看他对你也挺尊重的,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乐谱大叔大概没听懂这番话,他的目光看向别处,喃喃道:“我讨厌他,他店里的那个女的,我也讨厌……”
“那个女的”大概是指钱茜茜,但耿小庆装作没听懂他的疯言疯语,说道:“大叔,说话可得小心点儿,我们都是懂法守法的人,你要是敢伤害我男朋友,当心我让你坐一辈子的牢!”
紧接着,她骑上电瓶车,飞快走了。如果大叔的眼神看多了,那晚上她一定会做噩梦的。
耿小庆还没有到的时候,他们几个人吃得非常欢乐。钱茜茜开心地说,这是佟氏集团的团建。佟童的目光扫过这三个人,心想,没有比这更寒酸的“集团”了。于是,他略心酸地说道:“等有一天,我真成立了佟氏集团,你们几个都是元老。”
钱茜茜拍手道:“一步步来嘛!虽然我不懂文学,但是我相信,‘刺芒’一定会成为业内标杆的!”
高小宝说道:“最初吧,我以为佟老板能走一条老路。什么老路呢?像那种‘超级兵王在都市’‘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之类的,没想到,他居然收起了一身武功,要走文学路线了。”
“这叫多才多艺,不好么?”佟童吃着肉串,笑道:“你呀,还是多看点儿名著,那样会对你的人生有更大的帮助。再说,谁说我把武功收起来了?没人的时候,我不还是去楼上练一会儿么?总有一天,还是会用得着的。”
打工仔小贾难得出来吃顿好吃的,正在埋头猛吃,听到这里,才抬起头来,问道:“老板以前是跆拳道运动员?”
一听到“运动员”三个字,佟童便被噎了一下。他想起了师父,那个为了让他成为运动员绞尽脑汁的中年男人,他已经很久都没那么想他了。思念来得就是这么突然,而又汹涌。
佟童没说话,高小宝抢先说道:“他不是运动员,但是来我们队踢过馆子,虽然他现在水平不咋地,但当年还是很厉害的。”
小贾呆呆地问道:“为什么现在水平不行了?他刚才还说,每天都坚持锻炼呢。”
高小宝笑得高深莫测:“小孩,还没谈恋爱吧?一谈恋爱,男人的体力就会下降的。”
钱茜茜脸红到了耳根,随便抄起一个玉米棒子,朝着高小宝劈头盖脸地砸了下去:“你这个臭流氓,还有女生在场,就敢公然开黄腔!哼,你这种人,活该单身,活该没女朋友!”
他们几个打打闹闹,把佟童从神游国拉了回来,他的反射弧大概有赤道那么长,绕了好大一圈,这才回答了高小宝的问题:“我以为当运动员有实力就行了,没想到还需要打通各种关节。我没当上运动员,那是我第一次抱怨命运的不公。”
老板确实极少抱怨,他遭遇了很多不幸,但一般情况下都能平和地应对。所以,他一说这句话,他们几个都沉默了。钱茜茜清清嗓子,说道:“当运动员有什么好的?要练出成绩来,就得玩命训练;运动员是个名副其实的青春饭,最多也就能吃几年。大多数人寂寂无名,就算成名了,风光那么一阵,晚年还是一身伤病。我妈就这样,别看她有钱保养,但是她的腰和腿早就老化了。”
高小宝好奇地问道:“你妈妈还是运动员?”
“嗯。”佟童很自然地说道:“打羽毛球……的吧?”
还好还好,最后关头回过神来了,用一个疑问词“吧”,化解了钱茜茜的警惕。钱茜茜大喘气了一番,说道:“我还以为你真知道呢,我想我也没告诉过你啊!”
“瞎猜的。”
高小宝却立刻将老板的推理能力吹嘘了一番,坚称他肯定不是随口一说,让他把推理过程说出来。佟童无奈,只能随口胡诌:“钱同学跟我说,她妈妈是退役之后才去读的大学,按照那时的政策,她肯定是取得了一定成绩,才有读大学的资格。在八九十年代,能取得一定成就的运动项目,大概就是乒乓球,羽毛球,体操之类的吧!钱茜茜老家有个羽毛球训练基地,所以我就随口一说,没想到真猜中了。”
他把几个年轻人唬得一愣一愣的,过了好一会儿,高小宝才鼓起掌来,说道:“我说什么来着,他推理真的绝了!我感觉啊,一般人给他下套,他是绝对不会中圈套的那种人。”
钱茜茜也说了好几句“好厉害”,她的妈妈的确曾是位非常厉害的羽毛球选手,在网上还找得到资料。看到她妈妈的赛场英姿,几个人都发出了赞叹声。同时也对佟童敬佩不已,他居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猜出来。
佟童对这些称赞受之有愧,因为这次根本不需要推理,他原本就知道的。但是他又不好说破,只能马马虎虎地客气了两句。
小贾呆萌呆萌的,他也跟着叫了好,叫完之后,又懵懂地问道:“老板这么厉害,为什么没当侦探呢?”
噗嗤……
佟童感觉有一把刀插到了胸口上。
这还不算完,小贾又问道:“你之前不是在大城市上过班么?那时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啊?是不是也是侦探?”
……
佟童不好回答,只能通过喝酒来回避。正在此时,他身后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紧接着,耿小庆很自然地坐在了他的身边,冲着小贾说道:“你们老板也上过新闻呢,不过是科技版面的,要不要我也把报道找出来,让你们崇拜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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