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人只是雇佣者,不是死士,也不是完全体,所以遇到麻烦,特别是这种无法应对的麻烦,他们很可能会做出消极行动的决策。
毕竟就是再高的薪水,也不值得拿命去拼。命没了什么都没了。
李程颐不是蠢人,听明白了其中的潜含义,也沉默下来。
公司的雇员顶多就是如宋冉这样的半改造人,就已经算是高手了。
就这样,半改造人一旦出现损伤,维修的费用动不动就是几十万往上。
要他们上去拼命,就算他们自己愿意,公司也不愿。
所以这群人就是过来打打小炮灰,撑撑场面。真要到了危险要拼命的时候,还要靠自己。
“宋哥你好好休息吧,我明白了,接下来,我自己来。公司给我后勤支持就够了。”李程颐沉声回答。
“还是我来帮你吧。”宋冉沉声道。
这种时候,明明知道自己面对的是理想乡那些疯子,还有军用完全体参与,宋冉还能开这个口,这就是拿命在帮忙啊。
李程颐心头一时间隐隐有些触动。
毕竟在对方眼里,自己只是个初入死角的新人,实力连一个训练有素的普通警察都打不过,更别说面对理想乡。
在这种情况下,宋冉还能开这个口……
“宋哥,没必要。这是我自己的事。”李程颐认真回答。
宋冉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但终究没再出口。
军用级完全体,已经超出了他能应付的范畴,要是之前的那种廉价炮灰完全体,他还能勉强对付对付。
可现在.他这样的层次,在对方面前怕是走不过一回合。
去也是白白送命。
说到底,他是为辛德拉工作,是为老板拼命。
他将老板看做是自己父亲,所以愿意拼命。
但李程颐
“其实,你也能看清楚。”宋冉顿了下,叹气道,“为什么黎恩的事,一直都是老板和我们几个亲力亲为。”
“我明白,因为没人愿意为别人一直拼命。”李程颐了然,接过话。
以前或许辛德拉能用巨额悬赏,招募亡命徒为自己服务,能如理想乡这样,用钱堆出一具具完全体,不惧伤亡。
但现在,他退出了曾经的圈子,跌下了曾经的巅峰。以失败者的身份,离开了白星。
再没有那份财力。
所以他只能亲力亲为。
‘什么样的人,才会愿意和伱一起拼命?’李程颐脑海里闪过这个疑问。
他以后要组建的团队,一定是能和自己一直站在一起,同生共死,不会遇到强敌就转身退缩的。
可哪里才会有这样的人?
看着面前的宋冉,他忽地心头闪过一丝电光。
眼前的宋冉不就是这样的人??
他能为了老板辛德拉去做任何事,一次次的调查死角,一次次的经历生死危机,还无怨无悔!
还有理想乡那些人,他们所追求的东西,所仇恨的东西,将他们彻底凝聚在一起。
“我明白了。”李程颐缓缓出声。一语双关。
“你知道就好。笔记这事已经不是我们能参与的了,理想乡,如果是以前的老板或许但现在.”宋冉摇摇头,转身离去。
关上门。
李程颐目光再度落在了放置笔记本的书桌抽屉处。
等待宋冉走远了,没再返回,他才重新回到桌边,拉开抽屉,将笔记本取出来。
‘时钟场到底是什么?这上面记录了不少死角案例,但都是我没遇到过的,很可能大部分都已经消失了,钟慧生前,到底研究的是什么?’
李程颐轻轻抚摸着笔记本封面,他之前翻看了一会儿,感觉这里面的内容,更像是一本有目的性的研究笔记。
钟慧似乎一开始就很有目的性,在通过经历的一个个死角,来探索着什么,寻找着什么。
重新翻开笔记本,他回到自己之前翻看的位置。
‘.时钟场内,死角的时间流速和外界是完全不同的。
有的死角流速极快,内部一天,外部也就几分钟。
而有的则相反,内部一天,外面可能已经过去一周,或者一个月。’
‘我们将死角看做是一个个单独的空间,或者个体,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他们必定有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联系。
我通过多年的观察和研究,发现,死角和死角之间,看似毫无关联,但其实内在有着一种类似的共同点。’
‘那就是,死角大多都位于一片无法估量无法感知无法观察的奇异领域。
那里一开始我以为是同一个世界,但后来,我发现并非如此。
因为死角大多都有原型存在,原型多存在于世界现实,是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于是,我在数次观察和计算中,发现了一个关键——遗忘。’
后面的内容模糊不清,似乎被人用力擦掉了。
李程颐皱了皱眉,继续往下翻,发现后面全部变成了新的死角的信息记录,分析,和脱离法。
他叹了口气,钟慧明显发现或者猜测到了某些东西,但这些内容似乎被人擦掉了。
是钟慧自己擦的,还是被后来人擦掉的?
没人知道。
但现在李程颐没空理会这些,他的紧要目的,是马上找到关于寂静小店的情报线索。
哗啦的纸页翻动声中,李程颐不断速读着笔记本内容。
但内容实在太多太厚,他一时间也没办法马上找到,只能老实一页页翻。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
噗。
忽然他手指一顿。
‘找到了!’
李程颐整个人精神一振,挺直脊背,看向面前的笔迹。
‘寂静小店:死角类型——永久存在。表象为一家被黑暗笼罩和包围的奇异便利超市,其中电源接通,没有活物,商品每周更新一次。
商品类别千奇百怪,什么都有,但只限于本人使用,无法离体。
在我第二次取出商品时,得到了号称能让人长生不老的锁命药。通过研究,我发现所谓的锁命药本质是一种奇异的活性细菌。
这种细菌的生命力强大得不可思议。可以在种种最恶劣的环境中生存。所谓的长生,便是利用自身和细菌的结合,达到变相延寿效果。
第三次取出商品和第一次取出相似,都是特殊生物血液,使用说明表示可以为自身更换血脉。
因为号称不能离开我本体,所以我尝试切割下自己的一部分血肉,混入血液,成功让其离开我身体,给予了一名实验体使用
使用者为一名三十六岁的成年女性,身高一米七二,体重七十三公斤,身体无任何前置疾病。
实验结果为,死亡。’
李程颐的手微微一抖。
他就知道,没这么容易得到好处。这世上哪有那么安全保险的更换血统商品?
那寂静小店开在那种神秘诡异的黑暗里,到底是不是针对人类买卖,都是一个谜。
说不定它根本就是为其他某些神秘存在所设立
李程颐收敛念头,继续往下看去。
‘在半年时间内,一共有三名死角人先后进入寂静小店,经过综合实验,所有获取的商品,其中只有一份,成功得到验证。’
‘实验成功了,T成功提取出了一种名为蓝色鸢尾的生物药剂,它能让人体的反应速度得到临时的30%-45%提升,效果非常好,超越了市面上所有同类产品。但这是必须要死角人不断进入寂静小店进货为前提。
我们无法复制药剂,也无法解析其材料来源。只能通过提取死角人本身的血肉细胞,混入原始药剂,然后稀释后使用,这并非长久之计’
看到这里,李程颐终于明白,为什么理想乡的人会一直用钟慧钓鱼了。
敢情这个钟慧从一开始,就和理想乡纠缠不清,而且他们在内部居然还实验出了有用的药剂样品。
只是这种样品只能混合死角人的血肉才能使用,因为药剂是没办法脱离死角人本体的。
‘十一月四日,一个叫戈恩的外国人来拜访我,说我们不能再进入寂静小店了,否则会有很大危险。’
‘我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知道我的身份的,但他的眼神很可怕。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
‘戈恩告诉我,寂静小店的门,其实是可以打开的。但不是从内而外,而是从外往内。’
‘只要将商品结账,按下门旁边的开关,玻璃门就会打开。到那时,他说,我能看到原因和真相。’
什么真相?
李程颐皱了皱眉,翻开下一页,但却赫然发现,后面没有了。
也不是没有了,而是全部是一团乱码一样的字符。
扭曲的黑线和涂抹的斑块,让人十分怀疑钟慧当时是怎么写出这样的笔迹的。
哗啦哗啦。
李程颐连续翻动了两页,才在新的页面发现了认识的字迹。
一行仪国文字有些歪歪扭扭的写在笔记本上。
‘我换血了.感觉有点不对’
李程颐心头一凛,迅速翻到下一页。
唰!
他猛地站起身,整个人差点撞倒身后的椅子。
在那笔记本上,正用黑白线条画了一张钟慧的自画像。
画像栩栩如生,极其逼真,仿佛黑白打印的照片一般,连额头的皱纹,衣领的纹理,都清晰刻画出来。
这是个白发稀疏,满面皱纹,眼神深邃而冰冷的老人。
他穿着发白的硬质衬衣,脖子上挂着一枚怪异符号的金属吊坠。
此时在笔记本上,他就像是活的一般,静静注视着面前的李程颐。
那双眼睛,明明只是笔记本上的画像,但却给李程颐的感觉像是在动。
画像下方,还有一行小字。
‘脱离的方法是连续三次带出不同类别.的商品.’
(本章完)
毕竟就是再高的薪水,也不值得拿命去拼。命没了什么都没了。
李程颐不是蠢人,听明白了其中的潜含义,也沉默下来。
公司的雇员顶多就是如宋冉这样的半改造人,就已经算是高手了。
就这样,半改造人一旦出现损伤,维修的费用动不动就是几十万往上。
要他们上去拼命,就算他们自己愿意,公司也不愿。
所以这群人就是过来打打小炮灰,撑撑场面。真要到了危险要拼命的时候,还要靠自己。
“宋哥你好好休息吧,我明白了,接下来,我自己来。公司给我后勤支持就够了。”李程颐沉声回答。
“还是我来帮你吧。”宋冉沉声道。
这种时候,明明知道自己面对的是理想乡那些疯子,还有军用完全体参与,宋冉还能开这个口,这就是拿命在帮忙啊。
李程颐心头一时间隐隐有些触动。
毕竟在对方眼里,自己只是个初入死角的新人,实力连一个训练有素的普通警察都打不过,更别说面对理想乡。
在这种情况下,宋冉还能开这个口……
“宋哥,没必要。这是我自己的事。”李程颐认真回答。
宋冉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但终究没再出口。
军用级完全体,已经超出了他能应付的范畴,要是之前的那种廉价炮灰完全体,他还能勉强对付对付。
可现在.他这样的层次,在对方面前怕是走不过一回合。
去也是白白送命。
说到底,他是为辛德拉工作,是为老板拼命。
他将老板看做是自己父亲,所以愿意拼命。
但李程颐
“其实,你也能看清楚。”宋冉顿了下,叹气道,“为什么黎恩的事,一直都是老板和我们几个亲力亲为。”
“我明白,因为没人愿意为别人一直拼命。”李程颐了然,接过话。
以前或许辛德拉能用巨额悬赏,招募亡命徒为自己服务,能如理想乡这样,用钱堆出一具具完全体,不惧伤亡。
但现在,他退出了曾经的圈子,跌下了曾经的巅峰。以失败者的身份,离开了白星。
再没有那份财力。
所以他只能亲力亲为。
‘什么样的人,才会愿意和伱一起拼命?’李程颐脑海里闪过这个疑问。
他以后要组建的团队,一定是能和自己一直站在一起,同生共死,不会遇到强敌就转身退缩的。
可哪里才会有这样的人?
看着面前的宋冉,他忽地心头闪过一丝电光。
眼前的宋冉不就是这样的人??
他能为了老板辛德拉去做任何事,一次次的调查死角,一次次的经历生死危机,还无怨无悔!
还有理想乡那些人,他们所追求的东西,所仇恨的东西,将他们彻底凝聚在一起。
“我明白了。”李程颐缓缓出声。一语双关。
“你知道就好。笔记这事已经不是我们能参与的了,理想乡,如果是以前的老板或许但现在.”宋冉摇摇头,转身离去。
关上门。
李程颐目光再度落在了放置笔记本的书桌抽屉处。
等待宋冉走远了,没再返回,他才重新回到桌边,拉开抽屉,将笔记本取出来。
‘时钟场到底是什么?这上面记录了不少死角案例,但都是我没遇到过的,很可能大部分都已经消失了,钟慧生前,到底研究的是什么?’
李程颐轻轻抚摸着笔记本封面,他之前翻看了一会儿,感觉这里面的内容,更像是一本有目的性的研究笔记。
钟慧似乎一开始就很有目的性,在通过经历的一个个死角,来探索着什么,寻找着什么。
重新翻开笔记本,他回到自己之前翻看的位置。
‘.时钟场内,死角的时间流速和外界是完全不同的。
有的死角流速极快,内部一天,外部也就几分钟。
而有的则相反,内部一天,外面可能已经过去一周,或者一个月。’
‘我们将死角看做是一个个单独的空间,或者个体,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他们必定有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联系。
我通过多年的观察和研究,发现,死角和死角之间,看似毫无关联,但其实内在有着一种类似的共同点。’
‘那就是,死角大多都位于一片无法估量无法感知无法观察的奇异领域。
那里一开始我以为是同一个世界,但后来,我发现并非如此。
因为死角大多都有原型存在,原型多存在于世界现实,是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于是,我在数次观察和计算中,发现了一个关键——遗忘。’
后面的内容模糊不清,似乎被人用力擦掉了。
李程颐皱了皱眉,继续往下翻,发现后面全部变成了新的死角的信息记录,分析,和脱离法。
他叹了口气,钟慧明显发现或者猜测到了某些东西,但这些内容似乎被人擦掉了。
是钟慧自己擦的,还是被后来人擦掉的?
没人知道。
但现在李程颐没空理会这些,他的紧要目的,是马上找到关于寂静小店的情报线索。
哗啦的纸页翻动声中,李程颐不断速读着笔记本内容。
但内容实在太多太厚,他一时间也没办法马上找到,只能老实一页页翻。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
噗。
忽然他手指一顿。
‘找到了!’
李程颐整个人精神一振,挺直脊背,看向面前的笔迹。
‘寂静小店:死角类型——永久存在。表象为一家被黑暗笼罩和包围的奇异便利超市,其中电源接通,没有活物,商品每周更新一次。
商品类别千奇百怪,什么都有,但只限于本人使用,无法离体。
在我第二次取出商品时,得到了号称能让人长生不老的锁命药。通过研究,我发现所谓的锁命药本质是一种奇异的活性细菌。
这种细菌的生命力强大得不可思议。可以在种种最恶劣的环境中生存。所谓的长生,便是利用自身和细菌的结合,达到变相延寿效果。
第三次取出商品和第一次取出相似,都是特殊生物血液,使用说明表示可以为自身更换血脉。
因为号称不能离开我本体,所以我尝试切割下自己的一部分血肉,混入血液,成功让其离开我身体,给予了一名实验体使用
使用者为一名三十六岁的成年女性,身高一米七二,体重七十三公斤,身体无任何前置疾病。
实验结果为,死亡。’
李程颐的手微微一抖。
他就知道,没这么容易得到好处。这世上哪有那么安全保险的更换血统商品?
那寂静小店开在那种神秘诡异的黑暗里,到底是不是针对人类买卖,都是一个谜。
说不定它根本就是为其他某些神秘存在所设立
李程颐收敛念头,继续往下看去。
‘在半年时间内,一共有三名死角人先后进入寂静小店,经过综合实验,所有获取的商品,其中只有一份,成功得到验证。’
‘实验成功了,T成功提取出了一种名为蓝色鸢尾的生物药剂,它能让人体的反应速度得到临时的30%-45%提升,效果非常好,超越了市面上所有同类产品。但这是必须要死角人不断进入寂静小店进货为前提。
我们无法复制药剂,也无法解析其材料来源。只能通过提取死角人本身的血肉细胞,混入原始药剂,然后稀释后使用,这并非长久之计’
看到这里,李程颐终于明白,为什么理想乡的人会一直用钟慧钓鱼了。
敢情这个钟慧从一开始,就和理想乡纠缠不清,而且他们在内部居然还实验出了有用的药剂样品。
只是这种样品只能混合死角人的血肉才能使用,因为药剂是没办法脱离死角人本体的。
‘十一月四日,一个叫戈恩的外国人来拜访我,说我们不能再进入寂静小店了,否则会有很大危险。’
‘我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知道我的身份的,但他的眼神很可怕。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
‘戈恩告诉我,寂静小店的门,其实是可以打开的。但不是从内而外,而是从外往内。’
‘只要将商品结账,按下门旁边的开关,玻璃门就会打开。到那时,他说,我能看到原因和真相。’
什么真相?
李程颐皱了皱眉,翻开下一页,但却赫然发现,后面没有了。
也不是没有了,而是全部是一团乱码一样的字符。
扭曲的黑线和涂抹的斑块,让人十分怀疑钟慧当时是怎么写出这样的笔迹的。
哗啦哗啦。
李程颐连续翻动了两页,才在新的页面发现了认识的字迹。
一行仪国文字有些歪歪扭扭的写在笔记本上。
‘我换血了.感觉有点不对’
李程颐心头一凛,迅速翻到下一页。
唰!
他猛地站起身,整个人差点撞倒身后的椅子。
在那笔记本上,正用黑白线条画了一张钟慧的自画像。
画像栩栩如生,极其逼真,仿佛黑白打印的照片一般,连额头的皱纹,衣领的纹理,都清晰刻画出来。
这是个白发稀疏,满面皱纹,眼神深邃而冰冷的老人。
他穿着发白的硬质衬衣,脖子上挂着一枚怪异符号的金属吊坠。
此时在笔记本上,他就像是活的一般,静静注视着面前的李程颐。
那双眼睛,明明只是笔记本上的画像,但却给李程颐的感觉像是在动。
画像下方,还有一行小字。
‘脱离的方法是连续三次带出不同类别.的商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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