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守拙离开王庭,闪身进了一条小巷。

时辰已过亥时,百姓们都已安然入睡,街上没有路灯,月光虽然不是多么皎洁,却可以照亮前行的路,街上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一两声狗吠,在黑夜里传得很远。

“生活在古代的人,的确是没多大意思,连个玩的地方都没有,一到天黑,除了睡觉,无事可干。在我那个世界,现在这个时间,夜生活恐怕才刚刚开始。”一路嘟嚷着回到了小刀子酒酒馆。

有娇没睡,她在等着莫守拙回来。

“你怎么还没睡?”

有娇打了个呵欠,揉一揉有些发麻的眼睛,“我帮你盯着那个人。”

“子时之前,他不会来。我盯着,你去睡吧!”

“你今夜要追踪他吗?”

“对,我要弄清他从何而来,进太师府找谁,干什么。”

“那你一定要小心啊?”有娇嘱咐道。

“放心,我自有分寸。若是明日回不来,你不用担心,照常去太师府。”

“嗯。”有娇点头,“我去睡啦!”一边走,一边打着呵欠。

不久之后,打更的更夫准时敲响了子时的逻声。

黑衣人出现,进入太师府。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莫守拙闪身出了小刀子酒酒馆,先行没入黑暗之中,沿着南北小巷快速前行,上了城墙,再从城墙一跃而下,朝着昨夜传来马蹄声的方向奔去。

奔走一里,进入一片小树林,树林外围的一棵大树上,拴着一匹黑马。

定是黑衣人的坐骑。

莫守拙伸手轻抚马的前额,嘴里嘟嚷道:“马啊马,你虽听不懂人话,我还是要跟你啰嗦上几句,不是我刻意伤害你,实在是因为你的脚力太快,我追不上,所以不得不委屈你一下。放心,我这一掌下去,你死不了,只是几个时辰动弹不了罢了。”

话刚说完,右掌用力,一股强大的能量自掌心喷涌而出,黑马大脑受此重创,低吼一声,身体接连摇晃数下,轰然倒地,三五个时辰之内无法复原。

莫守拙飞身上了附近的一棵大树,将自己隐藏在树冠之中,静静地等待着黑衣人的到来。

他并不打算在这里将黑衣人抓住,万一黑衣人至死不开口,唯一的线索可就断了。他要一路追踪,跟着黑衣人找到他的老巢。

二十分钟后,一个人影急急奔来,很快来到小树林,却见黑马倒在地上,黑衣人蹲下身,但见黑马一副病态,眼神无力,无精打采,显然是站不起来了。

黑衣人站起来,朝着四周观望,没有发现可疑之处。不由地轻叹了一声:“你这黑马,偏偏在这个时候病倒,叫我如何是好?”

站在树下等了一会儿,再附身查看,黑马依然如此,短时间内,看来是好不起来了。

黑衣人叹了口气,沿着小树林中间的一条小道,奔行而去。

城外一片旷野,月光洒在旷野中的光亮,似乎比城市里更要明亮一些,能见度达到三十米开外。

莫守拙从树上飘身而下,紧随黑衣人之后,与他保持着三十米的距离。

黑衣人的警惕性极高,走不多远,便回头观望,似乎,对于黑马突然病倒一事,心中也生出了怀疑。

只不过,黑马没有丝毫受伤的迹象,他不能无妄猜测。

子时到天亮,只有短短的四个时辰。

莫守拙跟着黑衣人一路往南,一直走过黎明,迎来天亮。

天亮之后,能见度大大增加,莫守拙不敢再跟得太近,距离拉远到了百米以上。

再行五里左右,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城镇,四周建有矮墙,有几处已经坍塌,根本防不住人,更防不住幻字人,城门口却还装模作样地站着两个卫士,典型的形式主义。

黑衣人从城墙东侧的一处断口径直进入了城镇。

城镇四周都是成片的庄稼地,初夏时节,小麦和谷物接近成熟,地里有很多人,有的在除草,有的则拿着扫帚等物驱赶着成群的鸟儿,别让飞鸟啄食了快要成熟的麦粒和谷粒。

物质极度匮乏的奴隶社会,这些谷物,是人们赖以生存下去的重要依靠。

只不过,此时在地里劳作和赶鸟的人,都是奴隶。

大周王朝时代,奴隶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人身自由对于他们来说是稀罕之物,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与鸡狗鹅鸭在地位上没有多少区别,奴隶主有权杀死或者买卖奴隶。

赢氏部落的奴隶有很多种称呼,有虏,仆,奴,隶,婢,臧获,僮,竖,奚等,称呼不同,命运相似。

两个黑衣人一前一后来到小城镇,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仅仅只是看了一眼而已,对于奴隶们来说,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其它一切,与己无关。

莫守拙也是从城镇东侧的城墙断口进入,城镇之内大约有上千户人家,房屋非常破烂,如此破烂的房屋,莫守拙在那些演义古代生活的电影和电视剧从来没有见过。

黑衣人已经不见踪影,莫守拙顾不得隐藏身份,在破破烂烂的城镇之中绕来绕去,快速寻找。

如果黑衣人此时就躲在城镇或者附近的某个地方,一定已经发现了他,所以,莫守拙没有必要再隐藏行踪,不如大大方方地找上一番来得方便。

找遍了整个城镇,莫守拙都没有找到黑衣人。从一处断口出了城镇,往南,是一座大山,群山连绵,森林密布。如果黑衣人躲进了山里,他就算将整座大山翻个遍,恐怕也找不到。

莫守拙内心一片恼火。

跟了大半夜,又跟丢了,这的确很丢人。

莫守拙站在村外,静下心来,开始计算。

先算马力,马的速度是一小时二十公里至六十公里,最多一次可奔跑六十公里至一百公里。

黑夜之中,小路难行,马不可能快速奔跑,只能维持二十公里左右的速度,从子时至天亮,四个小时,差不多可奔跑八十公里。

再算人的脚力,莫守拙参加过一次部队驻地的马拉松全马比赛,四十二公里零一百九十五米,用时两小时三十六分钟,而全马世界纪录保持者则用时两小时一分三十九秒。

昨夜里他追踪黑衣人的速度,应该比当初跑全马时稍快一些,四个小时,差不多也奔行了八十公里。

身穿黑衣,极其显眼,黑衣人大概率不会在白天骑马奔跑,一定会在天亮前回到自己的部落。

马行八十里,人行八十里,数据相合。

莫守拙初步确定,黑衣人消失的地方,如果不是这个城镇,也一定在这个城镇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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