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王朝,赢氏部落,锁秋岭。
十一具尸体横陈于山道两侧。
其中一具,身上穿着一件蓝青色绣着飞燕图腾的服饰,脚上穿着登云靴。手中握着一把刀,刀身幽黑,上面刻着一只飞燕。
传说上古时期,有蟜氏之女华,吞燕卵生下伯益。
华成了老秦人女性的祖先,伯益则成了老秦人男性的祖先。
老秦人便以“玄鸟殒卵”、“双手供奉”和“禾苗”复合图案作为部落的图腾。
一只吞食人肉的尖嘴鸟被惊飞,手握幽黑之刀的人睁开眼睛,翻身坐起。
正是黄昏时候,夕阳在天边燃烧出血一样的颜色,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道。
“这特么是什么地方?”
“衣服上怎么有这么多血?昨夜里撞墙上了吗?”
脑袋发懵,全身乏力,胸口和腹部剧疼难忍。
记忆如狂潮般汹涌而来,瞬间塞满了脑袋。
这突然塞进来的记忆,与他本人的记忆有着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
一个很现代,一个很古老。
时间跨度上没有冲突,空间上却很拥挤,有些混乱。
迅速整理,很快知道了个大概。
莫守拙,赢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队侍卫长,一等侍卫,二十二岁,赢氏部落武者界第一高手,炼精巅峰,自修能量五百樽,战力强悍,外号老秦人的刀。
首先弄清楚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奉嬴氏部落之王、西垂大夫赢开之命,带领十名卫尉司王庭侍卫秘密护送公主穆赢前往西戎部落,嫁与丰王戎措,在锁秋岭这个险要之地遭遇近百名黑衣人的伏击。
这是莫守拙此行的任务和遭遇。
一场惨烈的厮杀,黑衣人、龙、飞舞的树叶…十名侍卫全部战死。
“是拍戏,是梦游,还是?莫非,穿越了?”莫守拙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了这么一个词,这个念头一经出现,就把他吓了一跳。
伸手摸了一下一个侍卫的脸,冰凉,是真的死了,不是演戏。
莫守拙的心,顿时变得如同士兵的脸一样,冰凉。
“恐怕真的是穿越了。”心里恨恨地想道。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自己穿越的?
是因为喝了一场酒吗?应该不是。
之前醉过无数次,从来都没有穿越过。
是因为怀里抱着的那本《老秦人》吗?好像也不是。
书店里的书,怎么会让人穿越呢?要是书都能让人穿越,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岂不是剩不下多少人了?
“昨夜里喝得酩酊大醉,大概是因为酒精中毒死掉,跑到这么个地方重生了。”
想到这里,莫守拙的心里顿时感到哇凉哇凉的。
人生真是太悲摧了。
当了两年特战兵,幸运地被确定为提干苗子,却在最关键的时候打了一架,挨了个严重警告处分,提干化为泡影。
复员回家,屁股没坐稳便被村里的屌丝伙伴们拉去喝酒,夜里抱着本《老秦人》睡着,醒了便来到这么个荒蛮的地方。
好不容易在几千年前的奴隶社会里重生了,却又生到了这么一具残破的躯体里面,能不能活下去,还是未知数。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喝场酒都能丢了性命。
心里顿时生出绝望之感。
胸口和腹部的疼感一阵一阵加剧,莫守拙感到眼前阵阵眩晕。
右胸有一处刀伤,几乎穿胸而过。下腹部还有两处兽爪撕开的洞,犹见鲜血涌出。
穿越成这个样子,算什么事嘛!
一声叹息过后,原主记忆中一个最大的疑问进入他的脑海。
此次护送公主穆嬴去西戎,任务绝密,整个王庭知道此事的人不超过六个。
就连他带的十名侍卫,也是在出了王城之后才知道车中之人是公主穆赢,那些黑衣人是如何得到的消息?
这其中定有蹊跷,一定要查个清楚。
“不行,不能在这里等死,得想办法自救。”
一辈子若是稀里糊涂地死上两回,那可真是…太欺负人了。
堂堂特种作战旅野狼战队的上等兵,精英中的精英,拥有进化了两千多年的大脑和思维,还能没办法在这个落后的奴隶社会里活下去?
“呜嗷,呜嗷,呜嗷。”
山林深处突然传来巨大的吼叫声,伴着身体撞击丛林灌木发出的“噼里啪啦”之声。
“幻字人。”
莫守拙心中一紧。
幻字人是被妖制造出来的,有人形、会说话,外表与人类相似,身高丈余。非人、非妖、非神、非魔,而是一类特殊的人。
战力不低于妖,为妖所驱使,又不入妖的族群。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被仙封印于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自此天下无妖。
但幻字人并没有被消灭,而是隐匿于山峦丛林,流窜作恶。
幻字人不食人肉,却极度嗜血,一个幻字人一次可以吸净五个成年人的血液,直至点滴不存。
赢氏、西戎、北狄等一众西部部落,不知道有多少城镇和村寨被幻字人血洗,变成鬼村。
幻字人定是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道才飞奔而来。莫守拙只剩下苦笑。
身受重伤,战力全无,打不成,跑不掉。幻字人一来,自己这一身的血,怕是要被吸个净光了。
天时怼兮威灵怒,追杀尽兮弃荒野。
万般沮丧之中爆一声粗口,“他大爷的,简直是地狱摸式啊!”
求生的欲望非常强烈,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绝不能轻易放弃。
莫守拙不敢稍有耽搁,赶紧将上身里外衣服都撕下来,一件缠在胸前,一件缠在腰间,紧紧地勒住,止住不断往外涌流的血。
以刀撑地站起来,艰难地走向一匹低头吃草的白鬃马,吃力地爬上马背。
正欲离开,却看到地上的十具尸体。
这些侍卫,随着他征战沙场多年,生死与共,形同兄弟。而今,却都死在了这荒山野岭之中。
夜里定然会成为林中猛兽的腹中之食,明天天亮之后,只会剩下一具具白骨。
心中生出无限悲凉。
在马背上鞠了一躬,“各位兄弟,实在是管不上你们了,只能等到它日再来收拾枯骨,带回去以勇士的待遇厚葬。”
将刀入鞘,上身伏于马背之上,双腿一夹。
老马识途,莫守拙盼着这匹马,能将自己驮回王城。
下了锁秋岭,上了官道。
眩晕之感更加强烈。
在官道上行了不足十里,莫守拙再也支撑不住,从马背上一头栽下。
十一具尸体横陈于山道两侧。
其中一具,身上穿着一件蓝青色绣着飞燕图腾的服饰,脚上穿着登云靴。手中握着一把刀,刀身幽黑,上面刻着一只飞燕。
传说上古时期,有蟜氏之女华,吞燕卵生下伯益。
华成了老秦人女性的祖先,伯益则成了老秦人男性的祖先。
老秦人便以“玄鸟殒卵”、“双手供奉”和“禾苗”复合图案作为部落的图腾。
一只吞食人肉的尖嘴鸟被惊飞,手握幽黑之刀的人睁开眼睛,翻身坐起。
正是黄昏时候,夕阳在天边燃烧出血一样的颜色,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道。
“这特么是什么地方?”
“衣服上怎么有这么多血?昨夜里撞墙上了吗?”
脑袋发懵,全身乏力,胸口和腹部剧疼难忍。
记忆如狂潮般汹涌而来,瞬间塞满了脑袋。
这突然塞进来的记忆,与他本人的记忆有着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
一个很现代,一个很古老。
时间跨度上没有冲突,空间上却很拥挤,有些混乱。
迅速整理,很快知道了个大概。
莫守拙,赢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队侍卫长,一等侍卫,二十二岁,赢氏部落武者界第一高手,炼精巅峰,自修能量五百樽,战力强悍,外号老秦人的刀。
首先弄清楚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奉嬴氏部落之王、西垂大夫赢开之命,带领十名卫尉司王庭侍卫秘密护送公主穆赢前往西戎部落,嫁与丰王戎措,在锁秋岭这个险要之地遭遇近百名黑衣人的伏击。
这是莫守拙此行的任务和遭遇。
一场惨烈的厮杀,黑衣人、龙、飞舞的树叶…十名侍卫全部战死。
“是拍戏,是梦游,还是?莫非,穿越了?”莫守拙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了这么一个词,这个念头一经出现,就把他吓了一跳。
伸手摸了一下一个侍卫的脸,冰凉,是真的死了,不是演戏。
莫守拙的心,顿时变得如同士兵的脸一样,冰凉。
“恐怕真的是穿越了。”心里恨恨地想道。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自己穿越的?
是因为喝了一场酒吗?应该不是。
之前醉过无数次,从来都没有穿越过。
是因为怀里抱着的那本《老秦人》吗?好像也不是。
书店里的书,怎么会让人穿越呢?要是书都能让人穿越,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岂不是剩不下多少人了?
“昨夜里喝得酩酊大醉,大概是因为酒精中毒死掉,跑到这么个地方重生了。”
想到这里,莫守拙的心里顿时感到哇凉哇凉的。
人生真是太悲摧了。
当了两年特战兵,幸运地被确定为提干苗子,却在最关键的时候打了一架,挨了个严重警告处分,提干化为泡影。
复员回家,屁股没坐稳便被村里的屌丝伙伴们拉去喝酒,夜里抱着本《老秦人》睡着,醒了便来到这么个荒蛮的地方。
好不容易在几千年前的奴隶社会里重生了,却又生到了这么一具残破的躯体里面,能不能活下去,还是未知数。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喝场酒都能丢了性命。
心里顿时生出绝望之感。
胸口和腹部的疼感一阵一阵加剧,莫守拙感到眼前阵阵眩晕。
右胸有一处刀伤,几乎穿胸而过。下腹部还有两处兽爪撕开的洞,犹见鲜血涌出。
穿越成这个样子,算什么事嘛!
一声叹息过后,原主记忆中一个最大的疑问进入他的脑海。
此次护送公主穆嬴去西戎,任务绝密,整个王庭知道此事的人不超过六个。
就连他带的十名侍卫,也是在出了王城之后才知道车中之人是公主穆赢,那些黑衣人是如何得到的消息?
这其中定有蹊跷,一定要查个清楚。
“不行,不能在这里等死,得想办法自救。”
一辈子若是稀里糊涂地死上两回,那可真是…太欺负人了。
堂堂特种作战旅野狼战队的上等兵,精英中的精英,拥有进化了两千多年的大脑和思维,还能没办法在这个落后的奴隶社会里活下去?
“呜嗷,呜嗷,呜嗷。”
山林深处突然传来巨大的吼叫声,伴着身体撞击丛林灌木发出的“噼里啪啦”之声。
“幻字人。”
莫守拙心中一紧。
幻字人是被妖制造出来的,有人形、会说话,外表与人类相似,身高丈余。非人、非妖、非神、非魔,而是一类特殊的人。
战力不低于妖,为妖所驱使,又不入妖的族群。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被仙封印于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自此天下无妖。
但幻字人并没有被消灭,而是隐匿于山峦丛林,流窜作恶。
幻字人不食人肉,却极度嗜血,一个幻字人一次可以吸净五个成年人的血液,直至点滴不存。
赢氏、西戎、北狄等一众西部部落,不知道有多少城镇和村寨被幻字人血洗,变成鬼村。
幻字人定是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道才飞奔而来。莫守拙只剩下苦笑。
身受重伤,战力全无,打不成,跑不掉。幻字人一来,自己这一身的血,怕是要被吸个净光了。
天时怼兮威灵怒,追杀尽兮弃荒野。
万般沮丧之中爆一声粗口,“他大爷的,简直是地狱摸式啊!”
求生的欲望非常强烈,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绝不能轻易放弃。
莫守拙不敢稍有耽搁,赶紧将上身里外衣服都撕下来,一件缠在胸前,一件缠在腰间,紧紧地勒住,止住不断往外涌流的血。
以刀撑地站起来,艰难地走向一匹低头吃草的白鬃马,吃力地爬上马背。
正欲离开,却看到地上的十具尸体。
这些侍卫,随着他征战沙场多年,生死与共,形同兄弟。而今,却都死在了这荒山野岭之中。
夜里定然会成为林中猛兽的腹中之食,明天天亮之后,只会剩下一具具白骨。
心中生出无限悲凉。
在马背上鞠了一躬,“各位兄弟,实在是管不上你们了,只能等到它日再来收拾枯骨,带回去以勇士的待遇厚葬。”
将刀入鞘,上身伏于马背之上,双腿一夹。
老马识途,莫守拙盼着这匹马,能将自己驮回王城。
下了锁秋岭,上了官道。
眩晕之感更加强烈。
在官道上行了不足十里,莫守拙再也支撑不住,从马背上一头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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