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早上十点的票,到四九城七点了。
张麟均打开头上的行李架把包取出来,看了眼发出轻微鼾声的孟时。
“醒醒,到站了。”
他走之前,还是选择把这个很气人的家伙摇醒。
孟时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女孩对着他笑,牙齿白的像刚刚落下来的雪,眼睛像一弯新月。
他开口想要说什么。
随后整个世界摇晃了起来。
他惊醒,试图回忆女孩的脸,然后只看到邻座那个哥们离开的背影。
“好像该找个女朋友了。”
孟时自嘲的笑,站起来顺势把脚边的双肩包背上,再把吉他提起来,从车门处走了出去。
南站地下一层有2个出站口,一个出站口在南侧,还有一个在北侧。
两年,不对,现在已经可以说是三年前了。
三年前,来京城找谢向杰的时候,他走的是北侧出口。
从高铁南站走到地铁南站,坐4号线到西直门,再转乘13号线到五道口,最后步行到“五道口职业技术学院”东门,然后在门口等了他半个小时。
等待的那半个小时,孟时盯着圆形花坛里被两盏地灯打亮的“青华大学”,可以说是度日如年。
孟时看了眼大厅上面大大的显示器。
19:12
好巧,上次好像也是这个时间。
不过,这次孟时往南侧的出口走了过去。
当他从南二出口走出去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谢向杰和陈与。
三年前,这俩货也是一起来的,两人骑了一辆电瓶车,前车灯外面的塑料壳子都是破的。
陈与开车,谢向杰在后面指着孟时,“就他!”
陈与把车在孟时边上停下,两只脚蹬着地,他穿了一件黑色的文化衫,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淦”,头发留的老长,斜眼看着孟时拿着一直没放下的吉他包,说:“就你?”
当时的孟时,看着这两个好像是来寻仇一样的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心里后悔惨了。
然后这俩货看把人吓到了,便领着去吃了顿大盘鸡。
一天没吃饭的孟时,一个人造了一盘子的裤带面,把盘底的汤都刮干净了,这才把心放下。
这是三人第一次见面,用车上那哥们的话来说,就一个字,俗。
陈与还是那般高瘦,依旧留着他一头到肩膀的长发,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蓄起了胡子。
他头发乌黑浓密,发质还巨特么好,就这么披散着,配着胡子,哪怕是19年的首都,依旧吸引了一票人的目光,但他对别人的目光视若无睹。
如果不说,没人能猜出来这货在老家开了一个烧烤摊。
记忆里,孟时每隔一两个月,都会和留在京城工作的谢向杰一起出来聚一聚。
相较于陈与,谢向杰的变化很大,乐队解散、陈与被退学,让他成熟了很多。
谢向杰穿着很正式的衬衫,手腕上还带着表,应该刚下班就约了陈与往车站来。
孟时往他们那边走。
感觉这俩人现在光从外表上看,瞅着不像一路人了。
不过说话间不时相互锤上两拳,还是当初骑破电瓶车那感觉。
直到孟时走近,两人这才注意到他。
陈与打量圆寸皮肤有些黑的孟时,对他的脑袋伸出了手,“你特么真的去养猪了啊?”
孟时把他伸到一半的手拍掉,又回敬了他一脚。
陈与一闪身要躲,孟时跟进,在他宽松的黑色裤子上留下一个没有纹路的拖鞋脚印。
“看这功夫,显然出家了。”
谢向杰双臂张开,模仿武僧提水的样子,垫着步子绕着小圈跑。
陈与看他这憨批样,抬脚踹在了他屁股上。
谢向杰一个踉跄,一直站在一边的姑娘急忙伸手把他扶住。
谢向杰握住姑娘的手,“还是你好。”
然后对着孟时和陈与啐了一口,“这俩忒不是东西。”
“阿姨,这里有人随地吐痰!”
孟时和陈与异口同声大喊。
谢向杰故作惊慌的左右张望。
姑娘看着他们的互动,捂着嘴笑了起来。
谢向杰,这才介绍到,“我女朋友果儿。”
果儿?
孟时狐疑的和陈与对视了一眼。
“果儿”在摇滚圈子里指的一种特别的女孩,是Groupie的音译,也就是俗称的骨肉皮。
这种女孩以睡圈里人为荣,豆瓣那有个地儿还有一个讨论组,交流自己睡过的乐手的尺寸大小,技术如何。
她们认为自己在参与,和乐队相互慰藉,甚至感觉自己成为缪斯女神,然而在大部分人眼里,找那什么还要掏钱,她们不用。
所以果儿这个名字,不懂的时候,感觉挺甜,但……
谢向杰看这两人的眼神就知道,没想好事,于是补充了一句,“名字叫陈果!”
孟时低头喊了声嫂子,陈果大大方方的应了,然后和谢向杰相视一笑。
把孟时和陈与两个单身狗恶心的够呛。
就这场合,谢向杰能把女朋友带来,显然是爱极了,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男人好面,既然谢向杰带着陈果,自然不会是坐公交来的。
虽然这个点孟时更乐意坐地铁,但没办法,只能跟着坐电梯往下一层,到了M层。
“吃大盘鸡去!”
“咱第一次见吃大盘鸡,解散吃大盘鸡,今天又吃大盘鸡?咱能不能有点出息?”
谢向杰提议,陈与反驳。
孟时说道:“去后海。”
仨人一起看他。
“我约了人在以前工作的酒吧谈事情。”孟时约了秦轻雪晚上在李哥的清吧见一面。
既然孟时这么说了,他们自然不会有意见,也没有问是什么事情,走着就完事了。
陈与碰了碰孟时拿着的吉他包,“你小子写的歌还是那么难听。”
孟时斜眼撇他,眼里是,你丫的说不出个所以然,看老子弄不弄你。
陈与甩了一下他那一头乌黑的头发,说道:“别装了,刚刚放完的刺秦,主题曲英雄是你写的吧,这尼玛鬼哭狼嚎,从词到曲都古古怪怪。”
孟时怕这货把头发甩他脸上,人往后仰了一下,“你有病啊。”
“嚯,看看还急眼了。”陈与拍了拍前面驾驶座的靠背。
他们以前就喜欢拿孟时写的歌开玩笑,惹急了又哄,算是苦中作乐。
然而,现在的孟时,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孟时了。
他伸手掏了掏耳朵,“不是,正常人谁看主题曲谁写的啊?还有,你丫长的娘娘唧唧,不留胡子还能算个女装大佬,现在留这一嘴胡子恶心谁呢?”
“我……”陈与眨巴了一下眼,一时竟无言以对。
这他喵的还是那个,整天埋头练琴,人一多就自闭的孟时?
孟时拍了拍他的肩膀,把之前没敢和良载阿公说的话,字正腔圆的说了出来:“哥,食大便了。”
张麟均打开头上的行李架把包取出来,看了眼发出轻微鼾声的孟时。
“醒醒,到站了。”
他走之前,还是选择把这个很气人的家伙摇醒。
孟时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女孩对着他笑,牙齿白的像刚刚落下来的雪,眼睛像一弯新月。
他开口想要说什么。
随后整个世界摇晃了起来。
他惊醒,试图回忆女孩的脸,然后只看到邻座那个哥们离开的背影。
“好像该找个女朋友了。”
孟时自嘲的笑,站起来顺势把脚边的双肩包背上,再把吉他提起来,从车门处走了出去。
南站地下一层有2个出站口,一个出站口在南侧,还有一个在北侧。
两年,不对,现在已经可以说是三年前了。
三年前,来京城找谢向杰的时候,他走的是北侧出口。
从高铁南站走到地铁南站,坐4号线到西直门,再转乘13号线到五道口,最后步行到“五道口职业技术学院”东门,然后在门口等了他半个小时。
等待的那半个小时,孟时盯着圆形花坛里被两盏地灯打亮的“青华大学”,可以说是度日如年。
孟时看了眼大厅上面大大的显示器。
19:12
好巧,上次好像也是这个时间。
不过,这次孟时往南侧的出口走了过去。
当他从南二出口走出去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谢向杰和陈与。
三年前,这俩货也是一起来的,两人骑了一辆电瓶车,前车灯外面的塑料壳子都是破的。
陈与开车,谢向杰在后面指着孟时,“就他!”
陈与把车在孟时边上停下,两只脚蹬着地,他穿了一件黑色的文化衫,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淦”,头发留的老长,斜眼看着孟时拿着一直没放下的吉他包,说:“就你?”
当时的孟时,看着这两个好像是来寻仇一样的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心里后悔惨了。
然后这俩货看把人吓到了,便领着去吃了顿大盘鸡。
一天没吃饭的孟时,一个人造了一盘子的裤带面,把盘底的汤都刮干净了,这才把心放下。
这是三人第一次见面,用车上那哥们的话来说,就一个字,俗。
陈与还是那般高瘦,依旧留着他一头到肩膀的长发,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蓄起了胡子。
他头发乌黑浓密,发质还巨特么好,就这么披散着,配着胡子,哪怕是19年的首都,依旧吸引了一票人的目光,但他对别人的目光视若无睹。
如果不说,没人能猜出来这货在老家开了一个烧烤摊。
记忆里,孟时每隔一两个月,都会和留在京城工作的谢向杰一起出来聚一聚。
相较于陈与,谢向杰的变化很大,乐队解散、陈与被退学,让他成熟了很多。
谢向杰穿着很正式的衬衫,手腕上还带着表,应该刚下班就约了陈与往车站来。
孟时往他们那边走。
感觉这俩人现在光从外表上看,瞅着不像一路人了。
不过说话间不时相互锤上两拳,还是当初骑破电瓶车那感觉。
直到孟时走近,两人这才注意到他。
陈与打量圆寸皮肤有些黑的孟时,对他的脑袋伸出了手,“你特么真的去养猪了啊?”
孟时把他伸到一半的手拍掉,又回敬了他一脚。
陈与一闪身要躲,孟时跟进,在他宽松的黑色裤子上留下一个没有纹路的拖鞋脚印。
“看这功夫,显然出家了。”
谢向杰双臂张开,模仿武僧提水的样子,垫着步子绕着小圈跑。
陈与看他这憨批样,抬脚踹在了他屁股上。
谢向杰一个踉跄,一直站在一边的姑娘急忙伸手把他扶住。
谢向杰握住姑娘的手,“还是你好。”
然后对着孟时和陈与啐了一口,“这俩忒不是东西。”
“阿姨,这里有人随地吐痰!”
孟时和陈与异口同声大喊。
谢向杰故作惊慌的左右张望。
姑娘看着他们的互动,捂着嘴笑了起来。
谢向杰,这才介绍到,“我女朋友果儿。”
果儿?
孟时狐疑的和陈与对视了一眼。
“果儿”在摇滚圈子里指的一种特别的女孩,是Groupie的音译,也就是俗称的骨肉皮。
这种女孩以睡圈里人为荣,豆瓣那有个地儿还有一个讨论组,交流自己睡过的乐手的尺寸大小,技术如何。
她们认为自己在参与,和乐队相互慰藉,甚至感觉自己成为缪斯女神,然而在大部分人眼里,找那什么还要掏钱,她们不用。
所以果儿这个名字,不懂的时候,感觉挺甜,但……
谢向杰看这两人的眼神就知道,没想好事,于是补充了一句,“名字叫陈果!”
孟时低头喊了声嫂子,陈果大大方方的应了,然后和谢向杰相视一笑。
把孟时和陈与两个单身狗恶心的够呛。
就这场合,谢向杰能把女朋友带来,显然是爱极了,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男人好面,既然谢向杰带着陈果,自然不会是坐公交来的。
虽然这个点孟时更乐意坐地铁,但没办法,只能跟着坐电梯往下一层,到了M层。
“吃大盘鸡去!”
“咱第一次见吃大盘鸡,解散吃大盘鸡,今天又吃大盘鸡?咱能不能有点出息?”
谢向杰提议,陈与反驳。
孟时说道:“去后海。”
仨人一起看他。
“我约了人在以前工作的酒吧谈事情。”孟时约了秦轻雪晚上在李哥的清吧见一面。
既然孟时这么说了,他们自然不会有意见,也没有问是什么事情,走着就完事了。
陈与碰了碰孟时拿着的吉他包,“你小子写的歌还是那么难听。”
孟时斜眼撇他,眼里是,你丫的说不出个所以然,看老子弄不弄你。
陈与甩了一下他那一头乌黑的头发,说道:“别装了,刚刚放完的刺秦,主题曲英雄是你写的吧,这尼玛鬼哭狼嚎,从词到曲都古古怪怪。”
孟时怕这货把头发甩他脸上,人往后仰了一下,“你有病啊。”
“嚯,看看还急眼了。”陈与拍了拍前面驾驶座的靠背。
他们以前就喜欢拿孟时写的歌开玩笑,惹急了又哄,算是苦中作乐。
然而,现在的孟时,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孟时了。
他伸手掏了掏耳朵,“不是,正常人谁看主题曲谁写的啊?还有,你丫长的娘娘唧唧,不留胡子还能算个女装大佬,现在留这一嘴胡子恶心谁呢?”
“我……”陈与眨巴了一下眼,一时竟无言以对。
这他喵的还是那个,整天埋头练琴,人一多就自闭的孟时?
孟时拍了拍他的肩膀,把之前没敢和良载阿公说的话,字正腔圆的说了出来:“哥,食大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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