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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宇大陆真的很大。
从南北大陆中枢的黑暗岛出发,前往位于北大陆东边的神朝与南庆接壤地带,即便是昼夜不停地骑快马,也得花上两年的时间。
但是,程家的痴傻弃女被放在随机传送阵上,她只用了短短两个呼吸的时间,便将这漫长而遥远的距离跨越了。
不幸的是,她出现的地方是个战场。
神朝与南庆在打仗。
昨天夜里,黑暗岛上原家主的势力被清洗了大半,神朝的军队也将南庆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尸横遍野。
黑暗岛阴云笼罩,战场阳光灿烂。
这里很热,热得全身都要被太阳晒得融化。
这里很臭,就像臭水沟里无声无息死去多时的老鼠,熏得人几欲作呕。
痴傻儿只穿着薄薄的衣裳,她躺在死去多时的尸骸上,一动也不动,大约很快就会被散发着高温的太阳晒死。
一刻钟过去了。
一个时辰过去了。
一个中午和下午也过去了。
太阳渐渐西沉,黄昏到来,夜幕即将降临。
痴傻儿白皙的肌肤被晒得黑黑的,看起来丑丑的,但她还有一口气,那小手臂轻轻动了动,便不再有任何的动作。
看起来就像是死了。
食腐的飞禽和野兽悄悄来了,它们撕扯着尸体上的肉,小眼睛打量着这个人类,却没有谁敢上前给她一爪子。
悉悉索索的声音渐渐近了,飞禽和野兽被惊起,远远地逃开了,不敢再靠近。
痴傻儿忽然睁开了眼睛,一对眼白多过眼黑的眸子盯着某处,看起来不再是木木呆呆的模样,而是有了人的情绪。
不远处,一个少年面无表情地与她对视。
这少年不过十七八岁的光景,一头长发随意披散身后,只穿了一件劣质的白衣。
不过,他穿在身上的白衣跟不穿没有区别,因为这件衣裳是敞怀的,他也没有系腰带,就这样光着上身和下身。
虽然少年的打扮格外猥琐变态,但是他长得极好,五官秀美绝伦,就像最纯净无暇的白雪,让人挑不出一丝不好的地方。
除此之外,少年的目光也是不染纤尘的。
他的眼神清澈见底,只有纯然的好奇,像是懵懂的小动物,又像是刚出生的婴儿,没有任何羞涩、尴尬的情绪。
这是一个不谙世事的纯白美少年。
他就像一张无暇白纸,没有染上尘世的丝毫痕迹。
痴傻儿看着他。
美少年看着她。
“救我。”痴傻儿第一次说话,她的发音很怪异,似乎要用很大的努力才能把这两个字说出来。
痴傻儿是不会说话的。
会说话的痴傻儿,她已经不是痴傻儿了。
程昱称呼她为暖暖。
但是,暖暖只是小名。
她叫程洛薇。
美少年好奇地看着她,没有退后,也没有上前。
程洛薇费劲地说出两个字,便大张着嘴巴喘气,就像剧烈运动过后无法承受的人。
然后,她合上双眼,晕了。
一个十岁的娇嫩孩子,在可怕的高温下曝晒了足足一个下午,程洛薇能支持到现在,已经是相当的不容易。
美少年面无表情,他对程洛薇的昏迷无动于衷,只是有些疑惑。
他确实是张白纸,不知道姓名和过去,不知道世事与人情,也听不懂程洛薇的话。
他不会说话。
除了外表是人的模样,他跟一个野兽不存在任何的区别。
但他知道程洛薇是他的同类,活的同类。
美少年静静观察了许久,确定程洛薇是真的昏迷了,才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把她抱了起来在月色下仔细地看。
她很轻,对他来说就像一根羽毛的重量。
她长得很顺眼,而且不存在任何的威胁。
他很喜欢。
那就带回去。
其实,程家的女儿不是个天生的痴傻。
她可以很聪明,就像世间的任何一个正常人一样。
在家主夫人怀孕的时候,一抹来自天外的灵魂注入了她的腹中,这便是程洛薇。
奈何程洛薇的灵魂残缺不全,以至于在她出生之后,整个人看起来只能是个木偶一样的痴傻小姐。
十年的时间,程洛薇终于将不全的灵魂修补完整。
程洛薇醒了。
就在程昱亲口说出“乖乖的小暖暖,你的爹娘都被我杀了哦”这句话的时候,就在程昱下令斩杀照顾她的乳母的时候。
她都知道。
但是灵魂和身体的彻底融合需要时间,她根本就不能动弹分毫。
程洛薇的意识昏昏沉沉,她忽然感觉到一片清凉,就像水一般将自己浸泡其中,所有的疲惫、困倦被一扫而空,只剩下舒服二字。
程洛薇做了梦。
梦见自己的前生,也梦见了修补灵魂时不断在她耳边说话的今生的爹娘,还有今生从出世到现在的所有记忆。
程洛薇的灵魂没有记忆,但是她的身体记得经历过的所有事,从爹娘的互相安慰,到乳母、丫鬟们的小声说话,再到堂哥程远说出的一个个秘密。
这一世的父母对她极好。
乳母、丫鬟们都是精心挑选的,战战兢兢,从未轻待过她。
堂哥程远,他是真的不愿她死,并不是因为那些丑陋的充满恶意的“喜好”。
只有程昱是她的仇人。
父母被害,自己遭到随机传送阵的流放,都是因为程昱。
这一切,都得讨回代价。
程洛薇忽然睁眼,她的眸子里一片冷然之色,只有深深的仇恨。
这时候,一张脸突然凑了过来,他的容姿可以美得令人不由自主地停止呼吸,可惜是个无表情的面瘫。
这张脸上,那双纯净的眼睛正好奇地看着她,宛如窥探世界的小动物。
程洛薇不由微微一笑,所有的杀意在笑容中淡化为虚无。
她太弱小,报仇之事,只能从长计议。
她只有十岁,不急。
美少年极喜欢笑着的程洛薇,下意识地挤了挤嘴角,却没有笑得出来。
他不会笑。
他的面无表情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他真的不知道如何用脸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也不懂得情绪这种高深的东西。
“呵呵。”程洛薇看他的模样,又笑了,柔声说道,“谢谢你。”
因为融合了身体记忆的缘故,她的发音正确了许多,说话很流利。
美少年这次倒是露出一个僵硬的笑,他吐出一串泡泡,手舞足蹈。
大概是五官不灵活的关系,这个笑瞧在程洛薇眼中,固然好看,却滑稽。
不过,她的五官和手脚也不灵活。
还需要一段时间,她才能让自己变得与正常人无异,毕竟长时间呆板的身体不会在忽然之间灵活起来。
程洛薇随手摸了摸少年的脑袋,转而看向四周。
她发现,自己与美少年都是浸泡在水中。
这水颇为奇妙,竟然不会淹着人,就算沉到了水底,也不会出现无法呼吸的情况,就像在空气中一样。
而程洛薇被严重晒伤的手脚,也在这汪水中恢复如初,肌肤白嫩而细腻,甚至比原来还要好几分。
程洛薇眯了眯眼,向美少年看去。
他正在学习笑,一副找到了乐趣的新鲜模样。
发现她看他,他也眯眼一笑,气质飘逸仿佛天上的流云,看不出丝毫呆傻模样。
这家伙长得实在太好看。
程洛薇浮上水面,看到自己正在一个岩洞的湖中泡着。
洞壁上长着不知名的苔藓,就像星星,在一闪一闪地发着光,被水面倒映着宛如璀璨星河,格外美丽神秘。
然而程洛薇扫视了岩洞一圈,完全看不到一寸可以立足的地面,也找不到离开的出路。
她仰头看向岩洞的发光苔藓,少顷,伸出手虚虚地向前抹去,像是要捉住什么东西。
洞顶的星辰在熄灭。
不过三十个呼吸,发光的苔藓已经枯萎了大半,璀璨星河荡然无存,那是因为苔藓的生机遭到了强盗般的掠夺。
程洛薇白嫩嫩的手上却凝聚了一颗耀眼的星辰。
它是苔藓的生机,正在缓慢融化着,然后渗入到程洛薇的身体之中,给这具脆弱的身体带来第一次的改造。
没有修行资质不要紧,是个废柴也不要紧。
程洛薇的掌中有星辰。
这是她最大的底牌。
美少年浮上水面,看着那颗星辰将程洛薇继承了爹娘美貌的脸容照耀得美丽而神圣,脸上不由得露出痴迷的神色。
他双手一张,牢牢地将程洛薇抱在自己的怀里,然后大型犬一样蹭来蹭去,居然还伸出舌头想舔她的脸。
程洛薇由着他去了,她养过大型犬,只是稍微避开少年要亲吻自己嘴唇的动作。
少年的白衣不知去了何处,他没穿衣裳。
忘了说,程洛薇身上的衣裳也不多。
昨天,她的衣服被一个手脚不伶俐的丫鬟泼了汤汁,乳母要为她洗浴。在衣服脱得只剩下小衣的时候,程昱就闯了进来,硬是把她抱走,连衣服都没有给她穿好。
程洛薇的脚和小腿被美少年腿间那玩意蹭了又蹭,触感软软的,就像一条肉虫子。
然而,意识到那是什么东西后,程洛薇神色微变,另一手扬起,已经毫不犹豫地盖了美少年一个耳光。
臭流氓!
程洛薇又羞又愤。
美少年也被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惊呆了。
他不蹭了,就这样看着她,目光里带着疑惑。
对他来说,这是表示喜欢的动作,为什么程洛薇要打他?
在程洛薇的眼中,美少年的目光纯净如水,不含一丝邪念,还流露出丝丝委屈之意。
她的神色渐渐变得缓和,柔声说道:“对不起,是我不好。”
他只是个懵懂孩子,根本不识情—爱的滋味。
程洛薇用那只打人的手向美少年的脸伸去,试图安抚他。
对方躲了躲,大概是发现她没有攻击性,又把脸凑了上来。
说实话,程洛薇的力气不小,就算是程昱被她这样来一下,少不得也要顶上一个小巧的巴掌印。
但是美少年的脸白皙依旧,看不到任何被打的痕迹。
程洛薇温柔地揉了揉他的脸,说道:“乖。”
美少年看着她吐字,嘴一张,说出一个字,字正腔圆,竟比程洛薇更标准:“乖。”
“乖。”美少年又说道。
程洛薇温柔地笑。
她的手抚上了对方的颈,这是熄灭星辰所用的那只左手,可以轻易掠夺任何活物的生机。
美少年脖子处的大动脉在跳动着,温暖而有力。
他看着她笑,一遍遍重复着那个字,浑然不知这个外表美丽乖巧的女孩心里在想什么可怕的事情。
她正犹豫着是否要取走他的性命。
程洛薇要的是听话的宠物。
不需要聪明伶俐,不需要会说话,只需要听话。
而美少年,他显然不太合适。
但他看到了她掌中的星辰。
这个秘密,是要命的,尤其是在他学会说话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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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北大陆中枢的黑暗岛出发,前往位于北大陆东边的神朝与南庆接壤地带,即便是昼夜不停地骑快马,也得花上两年的时间。
但是,程家的痴傻弃女被放在随机传送阵上,她只用了短短两个呼吸的时间,便将这漫长而遥远的距离跨越了。
不幸的是,她出现的地方是个战场。
神朝与南庆在打仗。
昨天夜里,黑暗岛上原家主的势力被清洗了大半,神朝的军队也将南庆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尸横遍野。
黑暗岛阴云笼罩,战场阳光灿烂。
这里很热,热得全身都要被太阳晒得融化。
这里很臭,就像臭水沟里无声无息死去多时的老鼠,熏得人几欲作呕。
痴傻儿只穿着薄薄的衣裳,她躺在死去多时的尸骸上,一动也不动,大约很快就会被散发着高温的太阳晒死。
一刻钟过去了。
一个时辰过去了。
一个中午和下午也过去了。
太阳渐渐西沉,黄昏到来,夜幕即将降临。
痴傻儿白皙的肌肤被晒得黑黑的,看起来丑丑的,但她还有一口气,那小手臂轻轻动了动,便不再有任何的动作。
看起来就像是死了。
食腐的飞禽和野兽悄悄来了,它们撕扯着尸体上的肉,小眼睛打量着这个人类,却没有谁敢上前给她一爪子。
悉悉索索的声音渐渐近了,飞禽和野兽被惊起,远远地逃开了,不敢再靠近。
痴傻儿忽然睁开了眼睛,一对眼白多过眼黑的眸子盯着某处,看起来不再是木木呆呆的模样,而是有了人的情绪。
不远处,一个少年面无表情地与她对视。
这少年不过十七八岁的光景,一头长发随意披散身后,只穿了一件劣质的白衣。
不过,他穿在身上的白衣跟不穿没有区别,因为这件衣裳是敞怀的,他也没有系腰带,就这样光着上身和下身。
虽然少年的打扮格外猥琐变态,但是他长得极好,五官秀美绝伦,就像最纯净无暇的白雪,让人挑不出一丝不好的地方。
除此之外,少年的目光也是不染纤尘的。
他的眼神清澈见底,只有纯然的好奇,像是懵懂的小动物,又像是刚出生的婴儿,没有任何羞涩、尴尬的情绪。
这是一个不谙世事的纯白美少年。
他就像一张无暇白纸,没有染上尘世的丝毫痕迹。
痴傻儿看着他。
美少年看着她。
“救我。”痴傻儿第一次说话,她的发音很怪异,似乎要用很大的努力才能把这两个字说出来。
痴傻儿是不会说话的。
会说话的痴傻儿,她已经不是痴傻儿了。
程昱称呼她为暖暖。
但是,暖暖只是小名。
她叫程洛薇。
美少年好奇地看着她,没有退后,也没有上前。
程洛薇费劲地说出两个字,便大张着嘴巴喘气,就像剧烈运动过后无法承受的人。
然后,她合上双眼,晕了。
一个十岁的娇嫩孩子,在可怕的高温下曝晒了足足一个下午,程洛薇能支持到现在,已经是相当的不容易。
美少年面无表情,他对程洛薇的昏迷无动于衷,只是有些疑惑。
他确实是张白纸,不知道姓名和过去,不知道世事与人情,也听不懂程洛薇的话。
他不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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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知道程洛薇是他的同类,活的同类。
美少年静静观察了许久,确定程洛薇是真的昏迷了,才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把她抱了起来在月色下仔细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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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程家的女儿不是个天生的痴傻。
她可以很聪明,就像世间的任何一个正常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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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程洛薇的灵魂残缺不全,以至于在她出生之后,整个人看起来只能是个木偶一样的痴傻小姐。
十年的时间,程洛薇终于将不全的灵魂修补完整。
程洛薇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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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灵魂和身体的彻底融合需要时间,她根本就不能动弹分毫。
程洛薇的意识昏昏沉沉,她忽然感觉到一片清凉,就像水一般将自己浸泡其中,所有的疲惫、困倦被一扫而空,只剩下舒服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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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洛薇的灵魂没有记忆,但是她的身体记得经历过的所有事,从爹娘的互相安慰,到乳母、丫鬟们的小声说话,再到堂哥程远说出的一个个秘密。
这一世的父母对她极好。
乳母、丫鬟们都是精心挑选的,战战兢兢,从未轻待过她。
堂哥程远,他是真的不愿她死,并不是因为那些丑陋的充满恶意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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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害,自己遭到随机传送阵的流放,都是因为程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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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洛薇忽然睁眼,她的眸子里一片冷然之色,只有深深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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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脸上,那双纯净的眼睛正好奇地看着她,宛如窥探世界的小动物。
程洛薇不由微微一笑,所有的杀意在笑容中淡化为虚无。
她太弱小,报仇之事,只能从长计议。
她只有十岁,不急。
美少年极喜欢笑着的程洛薇,下意识地挤了挤嘴角,却没有笑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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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面无表情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他真的不知道如何用脸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也不懂得情绪这种高深的东西。
“呵呵。”程洛薇看他的模样,又笑了,柔声说道,“谢谢你。”
因为融合了身体记忆的缘故,她的发音正确了许多,说话很流利。
美少年这次倒是露出一个僵硬的笑,他吐出一串泡泡,手舞足蹈。
大概是五官不灵活的关系,这个笑瞧在程洛薇眼中,固然好看,却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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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一段时间,她才能让自己变得与正常人无异,毕竟长时间呆板的身体不会在忽然之间灵活起来。
程洛薇随手摸了摸少年的脑袋,转而看向四周。
她发现,自己与美少年都是浸泡在水中。
这水颇为奇妙,竟然不会淹着人,就算沉到了水底,也不会出现无法呼吸的情况,就像在空气中一样。
而程洛薇被严重晒伤的手脚,也在这汪水中恢复如初,肌肤白嫩而细腻,甚至比原来还要好几分。
程洛薇眯了眯眼,向美少年看去。
他正在学习笑,一副找到了乐趣的新鲜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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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洛薇浮上水面,看到自己正在一个岩洞的湖中泡着。
洞壁上长着不知名的苔藓,就像星星,在一闪一闪地发着光,被水面倒映着宛如璀璨星河,格外美丽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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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仰头看向岩洞的发光苔藓,少顷,伸出手虚虚地向前抹去,像是要捉住什么东西。
洞顶的星辰在熄灭。
不过三十个呼吸,发光的苔藓已经枯萎了大半,璀璨星河荡然无存,那是因为苔藓的生机遭到了强盗般的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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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洛薇的掌中有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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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年浮上水面,看着那颗星辰将程洛薇继承了爹娘美貌的脸容照耀得美丽而神圣,脸上不由得露出痴迷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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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白衣不知去了何处,他没穿衣裳。
忘了说,程洛薇身上的衣裳也不多。
昨天,她的衣服被一个手脚不伶俐的丫鬟泼了汤汁,乳母要为她洗浴。在衣服脱得只剩下小衣的时候,程昱就闯了进来,硬是把她抱走,连衣服都没有给她穿好。
程洛薇的脚和小腿被美少年腿间那玩意蹭了又蹭,触感软软的,就像一条肉虫子。
然而,意识到那是什么东西后,程洛薇神色微变,另一手扬起,已经毫不犹豫地盖了美少年一个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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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年也被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惊呆了。
他不蹭了,就这样看着她,目光里带着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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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洛薇的眼中,美少年的目光纯净如水,不含一丝邪念,还流露出丝丝委屈之意。
她的神色渐渐变得缓和,柔声说道:“对不起,是我不好。”
他只是个懵懂孩子,根本不识情—爱的滋味。
程洛薇用那只打人的手向美少年的脸伸去,试图安抚他。
对方躲了躲,大概是发现她没有攻击性,又把脸凑了上来。
说实话,程洛薇的力气不小,就算是程昱被她这样来一下,少不得也要顶上一个小巧的巴掌印。
但是美少年的脸白皙依旧,看不到任何被打的痕迹。
程洛薇温柔地揉了揉他的脸,说道:“乖。”
美少年看着她吐字,嘴一张,说出一个字,字正腔圆,竟比程洛薇更标准:“乖。”
“乖。”美少年又说道。
程洛薇温柔地笑。
她的手抚上了对方的颈,这是熄灭星辰所用的那只左手,可以轻易掠夺任何活物的生机。
美少年脖子处的大动脉在跳动着,温暖而有力。
他看着她笑,一遍遍重复着那个字,浑然不知这个外表美丽乖巧的女孩心里在想什么可怕的事情。
她正犹豫着是否要取走他的性命。
程洛薇要的是听话的宠物。
不需要聪明伶俐,不需要会说话,只需要听话。
而美少年,他显然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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