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州城内,今日无甚大事发生,若说真有什么事,便是在城内最豪华的地段,一间大医馆开业了。

白玉石瓦,圆拱门,外堂里弄,密密麻麻的药盒药架,浓重的药香味传来。

对于这间名为宝芝的医馆,老一辈人还有些印象,林家三代行医,着实救了不少人,只是依旧有人嘀咕,要想在这寸土寸金的地界儿开这么大的医馆,便是林家三代人不吃不喝,也攒不出这么大的一笔数来。

而且林家不是衰败好多年了嘛,那个林大夫,现在基本上都在赌档赌坊中厮混,若不是有个好女儿接济他,怕是早就饿死了。

“是这里吗?”

“就是这里,小妈祖跟我们说了,她医馆就在这里开业。”

“那我们进去?”

“可是这富贵人的地儿,我们能进去嘛。”

“我们可是送礼的,怎么不能进了。”

“何大妈,冯婶婶,还有姜爷爷,你们怎么站在门外,快些进来啊,”门口,一个身穿素白衣衫的姑娘见了这些穷酸,笑容温柔,毫不嫌弃,连连招手。

“闺女啊,婶婶没有什么好送你的,就这些鸡蛋。”

“还有我这新摘的菜,你不是最喜欢吃观潮的笋子了嘛。”

“还有老头子——”

“对了,姜爷爷,你的背还没好吧,我药都给你备好了……”

医馆开业,不像是其它行当,搞什么热闹的场面,更不可能有什么促销手段,就是以往被林素娥救治的穷苦人家,不远数十里路,前来送些不值钱的玩意,饶是如此,偌大的医馆,也被填的满当当的。

“我这妹子真是心善,百两价值的药材说送就送,人家就送了盒鸡蛋,真不知这医馆能开多久。”

“怎么,有你在,还用担心这医馆倒闭?”

“那是自然不用,有本宫在,便是一月赔上万两银子,只要这傻妹子开心,那本宫便满意了。”

在医馆的角落中,站着两个面貌风度都极佳的翩翩公子,一个青衣,一个白衣,正是寇立和黄公子。

黄公子哪怕是女扮男装,但依旧妩媚的凤眼翻了个白眼,不满道:“你炼骨初成,不在府上好好疗养,素娥妹妹一句话就把你给唤来了,本宫平常吩咐你做事,怎不见你这么积极。”

“因为我答应的事,一向是说到做到,倒是你答应我的事,到现在还没有眉目?”寇立平静的道。

“哼,本宫同样是说到做到,”黄公子抬起玉颈,素手夹缝中,不知何时多了张纸条。

寇立眉头一扬,接过,用眼一扫,喃喃自语,“总算是有眉目了,看来是要去车家沟一趟了。”

黄公子还想要再说些什么,忽然眉头一皱,门口处忽然传来一片吵闹声响。

“素娥妹子,你这医馆开业,怎么也不通知老哥哥我啊,”张肥仔挺着肥肚子趟了进来,而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三个花白胡子的老人,一个瘦长马脸、三缕长胡的中年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白布担架,驾着一个上半身满身浮肿、而面色却又呈现诡异紫色的人物。

“是你们!”林素娥面色一变,很显然是认出了这些人。

“怎么,素娥,不认识叔父了?”那中年人皮笑肉不笑的道。

“你来这里做什么!”一贯好好脾气的林素娥,此刻居然面色冰冷的道,眼角散出愤怒的感情。

“既然医馆开门大吉,哪还有不给人治病的道理,自然是来求医了,只不过庸医害人,若是治的不好,怕是在药行三大会老面前说不过去。”

黄公子柳眉一皱,将手一招,顿时一个看似普通面目的药仆小跑了过来,拱了拱腰,无需她开口,便就先说了一通。

“赵、黄、郭三人乃粤地药行的主事,负责城内药材成药的买卖与提炼,七指神医林七指,岭南名气最大、要价最高、医术最深的大夫,曾于二十年前在林家医馆帮工,上一代林神医在死前由于未有指定传人,师兄弟二人曾在众多同行面前斗过一场,林父败北,自此一蹶不振。”

“然而林七指却并没有继承宝芝医馆的名头,而是自立门户,暗中与药商勾结,调控粤地药价,大发横财,背后山头是其岳父,江县县令,与本地知州交好……”

黄公子面无表情的听着,寇立却在微微叹了口气,这家伙要倒大霉了,惹谁不好惹这个疯女人。

不过子这林七指没有半点大祸临头的自觉,依旧把握十足的道:“素娥,听叔父的一句劝,叔父不知你哪来的一笔银子,但你父亲的医术毕竟有限,你是学他的本事,自然更加不堪,不如让做叔父的来帮你——”

“够了,”林素娥面如寒冰:“我宝芝医馆的事,不劳阁下废心!”

“林姑娘,虽然我药行没有禁止人开馆的规矩,但若真是庸医害人,粤地的药材,我们也有几分把握,让姑娘你半株也收不到。”其中一个医行会老阴沉沉的道。

“几位前辈是什么意思,难道要助这个害了我爷爷,又背叛我家医馆的人吗?”林素娥杏眼圆瞪,轻咬贝齿。

“这是贵家的家事,我们不甚了解,但林家的金针度厄法闻名已久,若是能救一救这个疯人,我们便承认贵馆的医术,自此大开方便之门。”

医馆开业,本就吸引了不少人驻足观看,尤其是林素娥容貌秀美,气质如仙,更是引来了一大批闲汉,不过一听到这疯人之名,顿时各个吓的面色苍白,连连倒退。

无它,这疯人在岭南太有名了。

粤地卑湿,多有蒸毒之人,成疯疾,无药可治。其疯初发,未出脸面,以烛照之,皮内赭红,或倾银炉火,照其面红成团,是则生疯者也,疯则大染,害一城一郭,为官民所忌——《岭南志》

所以一听到疯人的名号,路人顿时吓的到处乱跑,有急脾气的,都已经准备告官了,毕竟在岭南烟瘴之地,这类怪病甚至比什么海盗倭奴人还要恐怖,衣食住行,防不胜防。

这些人居然真的弄来一个疯人来,也的确是吓人的很。

而事实上,岭南三十年来,也就出过一个能治疯疾的神医,也就是林素娥的爷爷,当年的宝芝医馆金针林。

林素娥抿了抿嘴唇,他爷爷的金针度厄法只传给过他的父亲,并没有传给她,她咬了咬牙,“好,我去请我父亲。”

不过片刻,她便搀着一个满头白发、神色萎靡的‘老人’出现,似乎受不了人多的环境,‘老人’双眼呆滞,还在喃喃自语:“素娥啊,你再给爹一次机会,这一次爹保证能回本,回本之后就给你盖一座大药房,等我赌赢了,一定能够振兴我们家医馆的!”

“爹、爹,还记得爷爷教过你的金针毒厄吗,你看看,这病人有没有机会——”

“病人,哪里,针术,会,我怎么不会,”‘老人’从柜台中摸出一根银针,手抖的跟糠筛一般,却又对上的那个大活人视而不见,目光迷茫:“人呢,哪里有病人。”

“哈哈哈,师兄,你怎么这副模样,该不会连人都分不清了吧,”林七指惊讶中带着嘲讽,只是眼中却闪过一丝笑意,很显然是早有预料。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你走,走,我不认识你!”‘老人’忽然变的十分惊恐,居然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掉头就跑,似乎是真的见了鬼似的。

“哈哈哈哈哈哈,这就是我师弟吗,他这是到底狼狈成了什么样,这种人不把自己的疯疾治治,也好意思去治人?”

面对对方的嘲讽,林素娥抿了抿嘴,默不作声的取出了祖传的医囊,她和他父亲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她更有勇气和毅力,这在女子身上尤为难得。

“我来。”

她听过爷爷传下来的金针口诀,只是下针的手法是自己琢磨,并不熟练。

但不救对方必死无疑,下针倒还有几分可能,她不会拿这种事情跟人置气,救人第一。

路人议论纷纷——

“行不行啊,这闺女看上去秀气的很,别见血晕啊!”

“我看是硬着头皮上了。”

“可惜了,居然得罪了这些人。”

“听说了没,城里富户赵员外去林神医那里看病,花了足足千两银子,这就是神医的身价,连他都做不到的事,一个女人管什么用。”

“救不了别勉强,这可容易出人命官司的,”林七指奸笑道。

“我们会做个见证,”三个药行会老同样冷冷道。

“等等!”不知何时,寇立走到了林素娥身边,目光一扫:“表哥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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