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目听了翻译,冷笑了一声道:“你问我名字,想必是为了将来报官吧?无妨,我是阿颂村的颂参,你自去报官便是,反正这年头便是当好人,也没法活下去!”其余盗匪听到这里,纷纷围上来齐声喝骂,挥舞着手中的刀枪,顿时将那翻译吓得半死,赶忙一边翻译一边抱怨道:“老爷,你这是何苦呢?又不是做生意,能脱身要紧,问他名字作甚,莫非你还想再遇见他不成?”
孔璋强压下心中的恐惧,道:“我只是顺口说出罢了,你去和他解说,这只是顺国风俗,初次见面相互问候姓名罢了,并无他意。再说现在缅甸兵荒马乱的,国王就有两个,我就是要报官,也不知道到哪一家去报呀?”
颂参听了翻译的回答,脸色稍和,他挥了挥手,制止住同伴的呼喝声,道:“你说的也是,现在官府把男人都抓去当兵,村子里只留下,粮食都烂在地里。村里的长老要请求宽限些时日,收种了之后再去当兵,就被当成是叛贼吊死在路边的大树上,连尸体都不允许家人收拾。这简直就是佛经里说的末世呀!你们这些顺国商人真是太贪婪了,为了挣钱连宝贵的性命都不要,来到离故乡那么远,那么危险的地方,这次佛陀一定是借我的手来惩罚你们。”
孔璋听了,小心的答道:“壮士说的有理。但我只是一个伙计,掌柜要我来这里,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在家里还有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请壮士看在他们的份上,饶恕我的性命,让我回去奉养父母抚养孩子,我愿意出一些钱供奉佛陀,以恕去我的罪过!”
听到这里,颂参点了点头,道:“每个人都应该孝敬自己的父母,否则就连畜生也不如了。你是个好人,我可以放你走,不过你愿意出多少钱呢?”
“能够保全性命就是壮士的恩惠了,我又怎么敢争多争少呢?请壮士说个数目吧,只要我拿得出来,一定不会推诿!”
颂参听到这里,脸上露出为难的神情来,显然他在讨价还价方面没有什么经验,他犹豫了一会,便指着自己的所有同伴道:“我们一共有十八个人,却只有五只枪,现在我们还缺十三支枪,还有,天气要变凉了,我们每个人还要衣服和鞋子。如果你给我们每个人一件衣服,一双皮鞋、还有十五支枪,我就放你走!”
孔璋听到这里,不由得松了口气,他本以为对方会狮子大开口,自己现在也只有点头认账的份,却没想到对方倒是实诚人,看样子这几人应该并非惯匪,应该是逃避兵役破产农民。他询问了那中间人几句,便笑道:“我方才问了一下,缅甸这边常用的是雷鸣登枪,子弹也比较好配,大概市价每支25两银子,十五支枪便是三百七十五两,衣服和鞋子有个二十两上下便够了,那小人再给佛祖五十两香油钱,算起来四百五十两银子,不知壮士满意否?”
听了翻译的传话,颂参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情,旁边的其他盗匪更是高兴的欢呼起来,他回头呵斥了一声,转过头笑道:“好,就这个价,只要你付了钱,你和你的同伴马上就可以走,那两头大象你们也可以带走!”反正这两头大象他们拿去最大的用处也就是杀了吃肉,原因很简单——对于一群盗贼来说目标太大了,反倒不如拿来做个大方。
“但是我现在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孔璋答道:“即使有那也是你们的战利品,必须到曼德勒我才能弄到钱给你们。我有个提议,你们把我送到曼德勒吧!你们可以得到更多的钱,比如两倍怎么样,?九百两白银,不但可以给你们枪、衣服还有鞋子,甚至足够你们重建村子了!”
“那我们又怎么知道这不是你的一个圈套,把我们骗到曼德勒,然后一文钱都不给的把我们杀掉呢?要知道曼德勒现在正在顺**队的手中。”
“你们可以把我抓在手中,然后到了曼德勒附近,然后让我的随从去筹钱,你们得到钱以后,然后离开曼德勒,等到你们觉得安全了,再把我放了。在这个过程中我至少和你们一样危险!”
“等到我们安全了再放你走?要是我们拿了钱不放你走,甚至把你杀了呢?”
“那也总比现在被你们杀了好,起码我还多活了不少天。在这里我只有死路一条,即使你们不杀我放我走,谁知道我会不会被另外一群强盗给杀了?你们送我去曼德勒,就应该得到报酬,既然你们挣到了钱,又何必杀我呢?我不记得什么时候曾经得罪过你们?”
颂参点了点头,他没有立即作出回答,而是他回过头和几个同伴商议了起来,从声音的大小来看,在他们之间有不小的争执,那几个人好像并不赞同颂参的决定。终于颂参用一阵连珠炮一般的话语结束了这场争论,其他几个盗匪沉默的低下头表示服从。颂参转过身来道:“好!我们送你去曼德勒,九百两银子,不过不你不能继续坐在大象上了,目标太大了,一路上到处都是抢劫的盗匪。”说到这里,颂参笑着说到:“不管最后如何,你真是个勇敢的人!”
孔璋苦笑了一声,道:“我宁愿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做这种勇士!”
八天后,孔璋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此时的他又黑又瘦,身上本来质地考究的一件拷绸外袍此时也已经成为了一堆看不清本来颜色的碎片,为了避免遇到盗贼和比盗贼还要凶恶的伪王士兵,颂参一行人走的是只有野兽和当地土人才知道的小路,至于果腹之物,则是少量的粮食和各种各样的植物块茎、野果、野菜;如果能够弄到一条鱼或者什么小兽,那简直就是过节了,幸好颂参也不再把孔璋三人当做俘虏,而是与同伴一般相待,孔璋这才咬牙切齿的坚持了下来。当孔璋得知已经离曼德勒只有十八公里,明日即可到达时,他已经被这一切折磨的都麻木了,几乎忘了怎么表现出激动了。
“孔,吃!”颂参笨拙的喊着孔璋,递过来一块烤熟的木薯,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能说一些最简单的汉语了。孔璋赶紧接过木薯,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来表示感谢。孔璋咬了一口木薯,这木薯烤熟了之后闻起来还行,但一吃就又苦又涩,孔璋的口腔立刻麻木了起来,他的脸就好像一个变形的布娃娃一般,立即挤成了一团。
“苦吧?”颂参叹了一口气,低声道:“我们村子的人一年有大半年都是靠这个填肚子,就连这个也未必吃得饱。”
“不难吃,不难吃!”孔璋听完那通译的翻译,害怕惹怒颂参赶忙笑道:“我只是饿的紧了,你看,挺好吃的,挺好吃的!”孔璋咬了两口木薯,装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但看他的怪异的脸色,谁都知道他是装的。
“唉!你别装了,我知道你们你们顺国人肯定是不会吃这种东西的!”颂参笑了笑,脸上满是苦涩:“官府的贵族老爷和寺院里的僧侣们也都只吃白米,不吃这个,他们叫这个下等人才吃的东西。孔,听那个通译说你是大顺国一个罪有学问的古代大圣人的子孙,我问你一个问题:佛经里面说众生平等,就连地上的蚂蚁也是一样的,可为何那些僧侣老爷们生下来就可以吃白米,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而我们这些农民一年四季辛辛苦苦的在地里种出白米来,可是连木薯都吃不饱呢?”
“这个——”孔璋听完那个通译结结巴巴的翻译之后,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颂参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几乎当人类进入文明同步出现,数千年里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有无数仁人志士为之苦恼,为之思考,并做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回答,但是还没有一个答案能够完美的解答颂参的问题,至少孔璋这个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面前这个容貌寻常,目光炯炯的缅甸年轻人。突然,一旁的篝火旁十几个缅甸盗贼好像说到什么高兴的事情,大声的哄笑起来。孔璋赶忙岔开话题,指着那些盗匪问道:“怎么了?”
颂参回头一看,笑道:“哦,我那些同伴正在说笑,有个年轻人有个心仪的相好,就在隔壁的村子里,这次若能有了那笔钱,买了枪,他就能把自己的相好接出来,一起过了。他那些同伴正在起哄,要他买酒庆祝!我让他们声音小些,免得引来别人。”说到这里,颂参对那边喊了几声,那边的声音立刻小了不少。
“原来如此,甚好,甚好!”孔璋看着对面火光映射下满脸对幸福憧憬的年轻盗贼,突然间他觉得不再怨恨这些不久前刚刚抢劫了自己的强盗们了,这些被不幸的命运所拨弄的可怜人们,正为自己那点一点点小幸福而欢喜,也许明天早上他们就会死去,想到这里,孔璋突然道:“既然如此,我与那位新郎也是有缘,我便再加上五十两白银,为他们填些家什,便算是我的随礼吧!”
“啊?”颂参闻言一愣,随即笑道:“五十两太多了,再说现在兵荒马乱,你给他钱也未必买得到过日子的家什,先生若是有意,便给他十匹好棉布,便是很好的礼物了!”
“好!”颂参回过头去,将那年轻人喊来,却是个有些腼腆的年轻人,他指着孔璋对那年轻人笑道:“这位客人要送你十匹好棉布,作为你的新婚礼物,还不谢过他!”
那年轻人一愣,赶忙对孔璋行礼称谢。一时间场中气氛十分融洽,给人一种错觉,倒好似孔璋并非出于一群盗匪之中,而身处一群保护自己的保镖护卫之中。正当此时,四周突然传来一声枪响,随即便传来缅甸语的厉喝:“全部跪下!不许乱动!“
突然的枪声立刻打破了场中的局面,孔璋本能的扑倒在地上,浑身瑟瑟抖。颂参和绝大部分盗匪依稀看到四周的黑暗中升起数只火把,火光下黑影瞳瞳的都是手持枪械的人影,纷纷依照喊话的要求跪地举手,唯有那个腼腆的年轻人站在人丛中突兀的很,正茫然的看着四周。这是火把下有人大声喝道:“全部跪下,不然就开枪了!”那年轻人抬起手来,刚想说些什么,便听到两声枪响,全身剧颤,扑倒在地。
“我们是大顺护缅校尉府的哨探,再敢乱动的,就是这般下场!”随着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四周的伏兵围了上来,只见个个戴着大檐帽,穿着咔叽布的军服,手持装着明晃晃刺刀的“汉阳式”步枪,正是顺军官兵的装束。盗匪们在刺刀的威逼下挤成一团。孔璋颤颤巍巍的爬起身来,一具尸体映入他的眼帘,那个几分钟前还腼腆的向自己笑着道谢的年轻人躺在地上,脑袋已经少了半边,鲜血和脑浆正从伤口处流出来。孔璋突然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恶心,猛的扑倒在地,猛烈地呕吐起来。
旁边的顺军士兵见状上前就是一脚将孔璋踢的如同对虾一般蜷缩起来,厉声喝道:“起来,给我滚起来,作死吗?”孔璋的随从见状赶忙冲上前来,一把抱住孔璋,大声喊道:“军爷请明察!我们不是盗匪!我们是顺国商人!”
那名顺国士兵一愣,熟悉的口音让他没有继续殴打,他转过头喊了两声,片刻之后,一名顺军军官走了过来,用火把照了一下在随从帮助下站起身来的脸色惨白的孔璋,问道:“你当真是顺国商人?这里兵荒马乱,你来这里做什么?”
孔璋抬起捂在腹部的痛处对那军官拱手行了一礼,苦笑道:“军爷,我大顺仁义银行的掌柜,这次到缅甸来是为了与你们上官谈一桩要事,请送我们去曼德勒见你们陈再兴陈大人。”
孔璋强压下心中的恐惧,道:“我只是顺口说出罢了,你去和他解说,这只是顺国风俗,初次见面相互问候姓名罢了,并无他意。再说现在缅甸兵荒马乱的,国王就有两个,我就是要报官,也不知道到哪一家去报呀?”
颂参听了翻译的回答,脸色稍和,他挥了挥手,制止住同伴的呼喝声,道:“你说的也是,现在官府把男人都抓去当兵,村子里只留下,粮食都烂在地里。村里的长老要请求宽限些时日,收种了之后再去当兵,就被当成是叛贼吊死在路边的大树上,连尸体都不允许家人收拾。这简直就是佛经里说的末世呀!你们这些顺国商人真是太贪婪了,为了挣钱连宝贵的性命都不要,来到离故乡那么远,那么危险的地方,这次佛陀一定是借我的手来惩罚你们。”
孔璋听了,小心的答道:“壮士说的有理。但我只是一个伙计,掌柜要我来这里,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在家里还有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请壮士看在他们的份上,饶恕我的性命,让我回去奉养父母抚养孩子,我愿意出一些钱供奉佛陀,以恕去我的罪过!”
听到这里,颂参点了点头,道:“每个人都应该孝敬自己的父母,否则就连畜生也不如了。你是个好人,我可以放你走,不过你愿意出多少钱呢?”
“能够保全性命就是壮士的恩惠了,我又怎么敢争多争少呢?请壮士说个数目吧,只要我拿得出来,一定不会推诿!”
颂参听到这里,脸上露出为难的神情来,显然他在讨价还价方面没有什么经验,他犹豫了一会,便指着自己的所有同伴道:“我们一共有十八个人,却只有五只枪,现在我们还缺十三支枪,还有,天气要变凉了,我们每个人还要衣服和鞋子。如果你给我们每个人一件衣服,一双皮鞋、还有十五支枪,我就放你走!”
孔璋听到这里,不由得松了口气,他本以为对方会狮子大开口,自己现在也只有点头认账的份,却没想到对方倒是实诚人,看样子这几人应该并非惯匪,应该是逃避兵役破产农民。他询问了那中间人几句,便笑道:“我方才问了一下,缅甸这边常用的是雷鸣登枪,子弹也比较好配,大概市价每支25两银子,十五支枪便是三百七十五两,衣服和鞋子有个二十两上下便够了,那小人再给佛祖五十两香油钱,算起来四百五十两银子,不知壮士满意否?”
听了翻译的传话,颂参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情,旁边的其他盗匪更是高兴的欢呼起来,他回头呵斥了一声,转过头笑道:“好,就这个价,只要你付了钱,你和你的同伴马上就可以走,那两头大象你们也可以带走!”反正这两头大象他们拿去最大的用处也就是杀了吃肉,原因很简单——对于一群盗贼来说目标太大了,反倒不如拿来做个大方。
“但是我现在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孔璋答道:“即使有那也是你们的战利品,必须到曼德勒我才能弄到钱给你们。我有个提议,你们把我送到曼德勒吧!你们可以得到更多的钱,比如两倍怎么样,?九百两白银,不但可以给你们枪、衣服还有鞋子,甚至足够你们重建村子了!”
“那我们又怎么知道这不是你的一个圈套,把我们骗到曼德勒,然后一文钱都不给的把我们杀掉呢?要知道曼德勒现在正在顺**队的手中。”
“你们可以把我抓在手中,然后到了曼德勒附近,然后让我的随从去筹钱,你们得到钱以后,然后离开曼德勒,等到你们觉得安全了,再把我放了。在这个过程中我至少和你们一样危险!”
“等到我们安全了再放你走?要是我们拿了钱不放你走,甚至把你杀了呢?”
“那也总比现在被你们杀了好,起码我还多活了不少天。在这里我只有死路一条,即使你们不杀我放我走,谁知道我会不会被另外一群强盗给杀了?你们送我去曼德勒,就应该得到报酬,既然你们挣到了钱,又何必杀我呢?我不记得什么时候曾经得罪过你们?”
颂参点了点头,他没有立即作出回答,而是他回过头和几个同伴商议了起来,从声音的大小来看,在他们之间有不小的争执,那几个人好像并不赞同颂参的决定。终于颂参用一阵连珠炮一般的话语结束了这场争论,其他几个盗匪沉默的低下头表示服从。颂参转过身来道:“好!我们送你去曼德勒,九百两银子,不过不你不能继续坐在大象上了,目标太大了,一路上到处都是抢劫的盗匪。”说到这里,颂参笑着说到:“不管最后如何,你真是个勇敢的人!”
孔璋苦笑了一声,道:“我宁愿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做这种勇士!”
八天后,孔璋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此时的他又黑又瘦,身上本来质地考究的一件拷绸外袍此时也已经成为了一堆看不清本来颜色的碎片,为了避免遇到盗贼和比盗贼还要凶恶的伪王士兵,颂参一行人走的是只有野兽和当地土人才知道的小路,至于果腹之物,则是少量的粮食和各种各样的植物块茎、野果、野菜;如果能够弄到一条鱼或者什么小兽,那简直就是过节了,幸好颂参也不再把孔璋三人当做俘虏,而是与同伴一般相待,孔璋这才咬牙切齿的坚持了下来。当孔璋得知已经离曼德勒只有十八公里,明日即可到达时,他已经被这一切折磨的都麻木了,几乎忘了怎么表现出激动了。
“孔,吃!”颂参笨拙的喊着孔璋,递过来一块烤熟的木薯,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能说一些最简单的汉语了。孔璋赶紧接过木薯,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来表示感谢。孔璋咬了一口木薯,这木薯烤熟了之后闻起来还行,但一吃就又苦又涩,孔璋的口腔立刻麻木了起来,他的脸就好像一个变形的布娃娃一般,立即挤成了一团。
“苦吧?”颂参叹了一口气,低声道:“我们村子的人一年有大半年都是靠这个填肚子,就连这个也未必吃得饱。”
“不难吃,不难吃!”孔璋听完那通译的翻译,害怕惹怒颂参赶忙笑道:“我只是饿的紧了,你看,挺好吃的,挺好吃的!”孔璋咬了两口木薯,装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但看他的怪异的脸色,谁都知道他是装的。
“唉!你别装了,我知道你们你们顺国人肯定是不会吃这种东西的!”颂参笑了笑,脸上满是苦涩:“官府的贵族老爷和寺院里的僧侣们也都只吃白米,不吃这个,他们叫这个下等人才吃的东西。孔,听那个通译说你是大顺国一个罪有学问的古代大圣人的子孙,我问你一个问题:佛经里面说众生平等,就连地上的蚂蚁也是一样的,可为何那些僧侣老爷们生下来就可以吃白米,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而我们这些农民一年四季辛辛苦苦的在地里种出白米来,可是连木薯都吃不饱呢?”
“这个——”孔璋听完那个通译结结巴巴的翻译之后,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颂参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几乎当人类进入文明同步出现,数千年里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有无数仁人志士为之苦恼,为之思考,并做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回答,但是还没有一个答案能够完美的解答颂参的问题,至少孔璋这个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面前这个容貌寻常,目光炯炯的缅甸年轻人。突然,一旁的篝火旁十几个缅甸盗贼好像说到什么高兴的事情,大声的哄笑起来。孔璋赶忙岔开话题,指着那些盗匪问道:“怎么了?”
颂参回头一看,笑道:“哦,我那些同伴正在说笑,有个年轻人有个心仪的相好,就在隔壁的村子里,这次若能有了那笔钱,买了枪,他就能把自己的相好接出来,一起过了。他那些同伴正在起哄,要他买酒庆祝!我让他们声音小些,免得引来别人。”说到这里,颂参对那边喊了几声,那边的声音立刻小了不少。
“原来如此,甚好,甚好!”孔璋看着对面火光映射下满脸对幸福憧憬的年轻盗贼,突然间他觉得不再怨恨这些不久前刚刚抢劫了自己的强盗们了,这些被不幸的命运所拨弄的可怜人们,正为自己那点一点点小幸福而欢喜,也许明天早上他们就会死去,想到这里,孔璋突然道:“既然如此,我与那位新郎也是有缘,我便再加上五十两白银,为他们填些家什,便算是我的随礼吧!”
“啊?”颂参闻言一愣,随即笑道:“五十两太多了,再说现在兵荒马乱,你给他钱也未必买得到过日子的家什,先生若是有意,便给他十匹好棉布,便是很好的礼物了!”
“好!”颂参回过头去,将那年轻人喊来,却是个有些腼腆的年轻人,他指着孔璋对那年轻人笑道:“这位客人要送你十匹好棉布,作为你的新婚礼物,还不谢过他!”
那年轻人一愣,赶忙对孔璋行礼称谢。一时间场中气氛十分融洽,给人一种错觉,倒好似孔璋并非出于一群盗匪之中,而身处一群保护自己的保镖护卫之中。正当此时,四周突然传来一声枪响,随即便传来缅甸语的厉喝:“全部跪下!不许乱动!“
突然的枪声立刻打破了场中的局面,孔璋本能的扑倒在地上,浑身瑟瑟抖。颂参和绝大部分盗匪依稀看到四周的黑暗中升起数只火把,火光下黑影瞳瞳的都是手持枪械的人影,纷纷依照喊话的要求跪地举手,唯有那个腼腆的年轻人站在人丛中突兀的很,正茫然的看着四周。这是火把下有人大声喝道:“全部跪下,不然就开枪了!”那年轻人抬起手来,刚想说些什么,便听到两声枪响,全身剧颤,扑倒在地。
“我们是大顺护缅校尉府的哨探,再敢乱动的,就是这般下场!”随着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四周的伏兵围了上来,只见个个戴着大檐帽,穿着咔叽布的军服,手持装着明晃晃刺刀的“汉阳式”步枪,正是顺军官兵的装束。盗匪们在刺刀的威逼下挤成一团。孔璋颤颤巍巍的爬起身来,一具尸体映入他的眼帘,那个几分钟前还腼腆的向自己笑着道谢的年轻人躺在地上,脑袋已经少了半边,鲜血和脑浆正从伤口处流出来。孔璋突然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恶心,猛的扑倒在地,猛烈地呕吐起来。
旁边的顺军士兵见状上前就是一脚将孔璋踢的如同对虾一般蜷缩起来,厉声喝道:“起来,给我滚起来,作死吗?”孔璋的随从见状赶忙冲上前来,一把抱住孔璋,大声喊道:“军爷请明察!我们不是盗匪!我们是顺国商人!”
那名顺国士兵一愣,熟悉的口音让他没有继续殴打,他转过头喊了两声,片刻之后,一名顺军军官走了过来,用火把照了一下在随从帮助下站起身来的脸色惨白的孔璋,问道:“你当真是顺国商人?这里兵荒马乱,你来这里做什么?”
孔璋抬起捂在腹部的痛处对那军官拱手行了一礼,苦笑道:“军爷,我大顺仁义银行的掌柜,这次到缅甸来是为了与你们上官谈一桩要事,请送我们去曼德勒见你们陈再兴陈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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