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后,摩羯域。

白炽的烈日下,赭红色的戈壁滩映出了一长串影子,伴着驼铃声由远而近。

这是一支风尘仆仆的大型运奴队。领队是一名浑身包裹在黑斗篷里的侏儒男子,盘坐在一头角蜥背上,垂下的兜帽遮住头脸,只露出一双阴桀的眼睛。

上百名挎刀大汉骑着骆驼,挥动皮鞭,分散于队伍两侧,押送着一大群衣衫褴褛的童奴。

童奴的数量足有上千,最大的不过十六岁,最小的只有十岁。个个遍体鳞伤,脚步踉跄,积满污垢的肤散出阵阵酸臭,一双双眼睛直愣愣地瞪着,找不到任何焦点。

“扑通”,有个女童精疲力竭地摔倒,她想爬起来,可两腿虚弱得抖,只能向周围投去哀求的眼神。

“让老子帮你一把!”一名大汉狞笑着拔出弯刀,女童被一切两半,鲜血如泉喷溅。

“软弱的猪仔只配去死!”大汉甩掉弯刀上的血水,目光凶厉四扫。奴隶被贱称为猪,猪仔就是童奴。

其他孩子从尸体旁经过,头也不回,不再像以前那样为死亡的同伴悲泣了。历经长途跋涉,同伴不断死亡,幸存者变得越来越冷漠。

在他们当中,高登看起来并无不同。

他的神情甚至比旁人更呆板。

但他第一个察觉出远空气流的异动。逆着日光,高登抬起眼睑,一片庞大的阴影从天际飞近,张开的黑色巨翅遮蔽烈日。

那是一头成年狼鹫!身似狼,头像鹫,竖瞳闪烁蓝焰,幽灵般俯冲向驼队。

童奴惊叫躲闪,高登仿佛吓呆了,僵立不动。其实他心里清楚,狼鹫又被称为食尸鬼,属于食腐动物,对活人没有半点兴趣。

狼鹫从众人头顶轻巧地一掠而过,落在女童的尸体上,利爪像雪亮精致的餐刀,剖开皮肉,钩出内脏,透出一股残酷的优雅。

高登在《猎人笔记》中读到过,狼鹫源自史前天狼的血脉,拥有奇特的精神力量,可以窥见一些不干净的“反生命”。

也只有在摩羯域的幽灵戈壁,才能见到狼鹫。

幽灵戈壁是三十六域最大的戈壁沙漠。东临水瓶域的焦灰海湾,西抵射手域的岩石高原,几乎横穿了整片摩羯域。

根据眼镜蛇家族的情报,每隔三年,血狱会都要从各域的奴隶市场秘购大批猪仔,运入幽灵戈壁,随后不知所踪。

高登现在的身份,是一名被掳卖为奴的贵族私生子。

驼队一直向戈壁深处行去。

沿途人烟荒芜,沙砾在阳光暴晒下出“窸窸窣窣”的声响。零星的油蒿、碱蓬、沙葱点缀在起伏的沙丘上,绿得荒凉空寂。时不时,可以望见逼仄险恶的风棱岩,好似鬼怪扑击,恶魔乱舞,在众人身上投下千奇百怪的阴影。

走在阴影中,高登心头莫名地生出一丝阴寒,仿佛驼队慢慢跨过一道森严的界限,涉入禁区。

据悉幽灵戈壁深处,是群魔的狩猎场,凶兽怪物层出不穷,地下更是深埋无数尸骨,犹如凶诡坟地,连“里世界”的“反生命”都会出现。

除了马贼、通缉犯和冒险的猎人,无人涉足其间。商旅宁可多花几个月的时间,也要绕开这片戈壁滩。

驼队在一个灌丛沙堆前停了下来。

沙堆高得像一座山,顶部盘踞着一丛姿态怪异的红柳,庞大交错的根系如同恶爪,攫住沙堆。

也许是错觉,高登听到红柳出“桀桀”的笑声。他仔细聆听,只有单调的风沙声。

“所有猪仔,原地进食!”领头的侏儒男子下令道,声音嘶哑得像一只乌鸦,被大汉们称为血鸦大人。

大汉纷纷解开驼鞍上的皮袋,拿出一张张干硬的麦饼。童奴茫然的瞳孔骤然收缩,绷紧双腿,弓身捏拳,死死盯着食物。

他们每天只能吃一顿,每顿都要抢,抢不到的人只能挨饿。

“想要吃的,就得从猪仔变成狼!”大汉们狂笑着扔出麦饼,四处飞洒。

童奴一哄而上,疯狂争抢,像一群急红眼的狼崽。

有个少女刚接住麦饼,就被别人扯去一半,不等她把剩下的半张饼塞进嘴,后脑勺挨了重重一拳,晕倒在地,半张饼被十多只手同时抓住。

不断有童奴受伤摔倒,几百只脚踩上去,肠穿肚烂,沾血的麦饼在汹涌的人浪中颠簸。

高登没有参与抢食,反而后退几步。抢在前面固然可以拿到大头,但容易丧命。还有不少童奴和他一样,分散在四周,神情紧张地盯着麦饼,作势欲扑。

“啪”一张麦饼被拍飞,向外抛落。一些等待已久的童奴猛扑过去,其中一个金少年跳得最高,伸臂一撩,抓住麦饼。

高登突然出现在金少年身后,伸腿一勾,金少年被绊倒,麦饼脱手掉地。一大群人蜂拥而上,高登抢先一步扑到地上,压住麦饼,双臂环护,低头用嘴急地撕咬麦饼,连着沙砾一起猛咽。

几十只手对他又拉又拽,背上还被狠狠踩了几脚,脊椎疼得像要断开。高登几口吞掉麦饼,陡然翻身,抓住踩踏他的脚,用力一拧。那个少年扑通摔倒,高登扑上去,第一拳击上对方右眼,黏液混着血水溅出来。第二拳戳中左眼,眼球挤爆了眼眶。

“不要啊,我瞎了!我看不见了!”少年惨叫着捂住眼睛,疼得满地打滚。

围上来的童奴一哄而散,高登吐掉嘴里的沙子,爬起来,目光扫过四周。他身上多出了几块血痕,腰背火辣辣的,但这点伤痛反而让他充满活力。仿佛一头嗅到了血腥的猛兽,从肉垫里伸出隐藏的利爪,释放出捕猎的饥渴。

他瞄准了猎物。

那是一个壮如黑塔的少年,满脸横肉,手抓麦饼。他接连打残了好几个童奴,其他人不敢再抢麦饼,躲得远远的。

高登向黑塔少年走去。他不怕这样的对手。他暗中观察了黑塔少年好几天,摸清了对方的底,现在轮到捕猎出击的一刻。

“小子,想寻死吗?”黑塔少年把麦饼塞进裤带,气势汹汹地晃了晃拳头。

高登没有废话,径直逼近。黑塔少年按捺不住,抢先奔出,大喝着抡起拳头。

高登右腿一扫,撩起大蓬沙砾。黑塔少年双眼被迷,急得双拳乱挥。

高登弯腰,俯冲,脑袋狠狠撞上黑塔少年的下巴。黑塔少年踉跄后退,高登贴上去,抓住对方的头,往下一拉,猛抬膝盖。“砰!”坚硬的膝盖狠狠顶中脸。

这是街头打架的伎俩,不入流,但够狠,讲究的是摒弃纠缠,直击要害,把对手瞬间打懵。高登跟着那个地痞头子苦练半年,颇具成效,对付一个不通武技的童奴足够了。

“砰!”黑塔少年血流满面,一头栽倒。高登抓过麦饼一边跑,一边嚼,甩开了几个追来想捡便宜的童奴。

没多久,血鸦宣布进食结束,地上多出了几十具血淋淋的童奴尸体。高登看到尸体以肉眼可辨的度干瘪,似乎地下有什么东西,悄悄地吸噬血肉。

他恍惚又听到红柳的怪笑声。

血鸦驱策角蜥,爬上沙堆,居高临下地望着每一个童奴,身后的红柳让他看起来更显阴森。

“漫长的旅途,即将到达终点。”血鸦开口道,掀开兜帽,露出一张坑坑洼洼、遍布疤痕的脸,吓得童奴们噤若寒蝉。

“那是你们作为猪仔的终点,也是获得新生的起点。”

“我们付钱给奴隶商人,是为了买到一批勇士,不是低贱无能的猪仔。”

“今天,你们中的废物将被淘汰,也就是死亡。只有最强、最狠、最狡诈的人才有资格活下来,成为我们中的一员。”

亮得刺眼的炎阳光束下,血鸦伸出细短的手臂,指向戈壁深处:“你们要独自行走沙漠,向西走,沿着太阳落下的方向一直走,沿着贪狼星升起的方向一直走,终点是一座废弃的小镇。只要活着走到小镇,我就解除你们的奴隶身份!”

童奴立刻骚动起来,一个个眼中射出希冀的光芒。谁都不想沦为卑贱的奴隶,任由主人打杀。

“这条路凶险重重,你们要为了生存拼命,想做什么就大胆去做,包括拿起武器杀人!”

大汉们开始分水囊,每个童奴都分到一小袋水。大汉又纷纷解下弯刀,“咣当咣当”扔到地上。

高登明白了血狱会的用意:通过弱肉强食筛选出一批童奴,吸收成为刺客组织的新血。

“抛开一切,疯狂起来吧!少年,用鲜血杀出你们的未来!”血鸦在大汉们的簇拥下向西奔去,没过多久,这伙人消失在地平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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