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的吴迪,胆子非常小,也许父母对他保护得实在太过了,那种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思维已经融入到了他的骨子里。

吴迪心中痛骂那些一点也不仗义的同学,他还觉得有些失落,有那么些人,平日里一副和他关系挺好的样子,关键时候却总是掉链子,他忽然觉得有些无趣,自己真的有必要交那些朋友?

“小子,最近哥们手头有些紧,看你平日里挺大方的呀,支援点哥们怎么样?”一个黄毛笑嘻嘻地对吴迪说道。

吴迪自认倒霉,准备掏钱,可他找遍全身后,脸色渐渐白,他讷讷道:“我、我身上没钱,要不下次吧?”

吴迪说的可是真话,他每周都会有一笔零花钱,用起来也不知道节制,这次恰好没了。

“小子,你找打么?”黄毛直接抓住了吴迪的领口,把他给像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吴迪育较晚,初三时才开始长个子,所以他现在依然不高,坐在教室里的第二排,很是文弱,就是小正太一只。

吴迪这时心里郁闷得要死,更是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你们放开他!”虎背熊腰的吴笛如同英雄一般降临了,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她强势地拍开了黄毛那掐着少年的手。

虽然吴笛挺看不起这个时期的自己,却也无法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欺负,或者说,就算是欺负,也只能由她来欺负他。

“妈的,哪来的肥妞,你长得这么吓人,你家里人知道么?”黄毛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对比了一下自己和对方的体型,只觉得心中有些惴惴。

不过还好,他们那一方,一共有三个人。

吴笛在被刺痛了一下的同时,忽然也觉得有些喜感,虽然是“虎背熊腰”,可也有虎背熊腰的优势啊,若自己是个文静秀气的美少女,还真不敢就这样冲出来。

吴笛当然也不可能无脑地上去干架,虽说是个胖妞,可起码也是女孩,所以她非常娴熟地从吴迪衣服中的口袋里拿出手机,对这群人说道:“你们难道还要继续?我可要报警了。”

“还有,你们知道这家伙是谁么,市长家的公子,只要我一报警,不过五分钟,警察就会过来。”

吴笛的声音明明非常轻灵动人,却蕴含着莫大的威力,直接吓住了这些家伙。

黄毛迟疑片刻,看着对方有恃无恐的模样,终究已经泄了气势,只能不甘心地说道:“我们走!”

吴笛见其离去,冷笑一声,继续按了一个“11o”,然后对吴迪说道:“你把这事跟警察说一下,让廖宏军注意下,把这学校周边的小混混清理掉,省得在这里碍眼。”

吴迪这时还晕晕乎乎的,他接过道:“廖宏军是谁?”

“当然是市公安局……啊哈,别提这个名字了,反正你就如实反应一下你的情况,最重要的,把你的身份报出来,懂吗?”吴笛如此说道。

吴迪这时被这胖妞所救,只觉得对方身上有一股让他安心的感觉,他自然便如她所言地这样做了,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打“11o”,他感觉有些激动。

身为衙内,居然不懂得利用官方力量,小子,你还太嫩了……吴笛略有些感叹地想着,实则却觉得此时的吴迪,确实够单纯。

打完电话后,吴迪才平复下自己激动的心,想到之前自己的“朋友”,在遇到“黑恶势力”时,选择跑路,而这个陌生的女孩却挺身而出,他愈觉得有些感触。

“这次真的多谢你了!”吴迪挠着脑袋,露出温和的笑容,十分真诚地感谢道。

“小事一桩,无足挂齿。”吴笛摆了摆手,准备离开。

吴迪一时间只觉得对方挺有侠女风范,顿时觉得,这个朋友,值得结交!

“别,你既然帮了我,那我当然也要报答,要不,今天我请你吃饭?”吴迪又恢复了平日里当班长时的爽朗模样。

“你有钱?”吴笛戏谑道。

吴迪顿时尴尬了,他现在确实没钱。

“算了吧,如果你想报答我,把钢琴坚持下去吧。”吴笛背过身去,幽幽地说道。

她心中却也没对他抱有什么期待,他是个什么德性,她难道还不知道?这小子犯起二来,简直不可理喻。

吴笛渐行渐远,她那高大的背影,却又一次深深的印在了吴迪的心中。

这样大气、洒脱、仗义的女汉子,啊不,女孩子,让他觉得非常欣赏。

吴迪准备离开时,忽然一顿,愈觉得疑惑地自言自语道:“她怎么知道我有放弃钢琴的想法?还有,我从来没在学校里把手机拿出来过,她居然一下子就从我身上找出来了?”

吴迪莫名地有些心虚,只觉得自己在那个女生眼里,仿佛被扒光了一样。

“算了,不就是每天少玩一些时间么,不如继续坚持下去吧,我可不是有恩不报的人。”吴迪索性开始转移自己前面那种微妙诡异的想法。

吴笛却不知道,一次偶然的事件,居然也成为了另外一个吴迪,改变的开始。

吴笛回到家中时,依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位疑似监护人的“小姨”,却总是不见踪影。

这样也好,反正她早就习惯了孤独,用一句安慰自己的话来说,女人因为孤独而优秀,没有依靠,独来独往的女孩,自然就必须要努力下去,靠自己生活。

其实初三也有晚自习,但吴笛却觉得自己在家中学习,效果更好,比如说可以肆无忌惮地跟着复读机练习英语口语什么的。

不得不说,以前的她,虽然英语成绩还算不错,可口语却是极大的弱项,因为她很懒,不愿意多读多说,就算是背英语课文,也是默背。

现在,她自然便改变了这一点,她将自己每日的作息时间,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划,并以一种非人的毅力执行着,也许对别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有谁见过把做竞赛题目当作娱乐行为的?

然而对吴笛而言,这些东西都成了一种享受,那种徜徉在知识之中的快感,又有多少人可以理解呢?

学霸的世界,凡人们不懂。

她其实很想重拾钢琴这个让她留有遗憾的爱好,可惜以这具身体所在的诡异家庭,怕是无法满足她这一点。

她将兴趣转向了美术,原因很简单,就是“自恋”而已,现在她还没办法欣赏的自己未来的美丽,却可以通过画画,来展望自己的美丽。

而且,画画这件事,就跟写文一样,成本十分低廉。

想到“写文”,她顿时灵机一动,这似乎是一件用来圈钱的捷径啊,甚至理由都可以正大光明——她要将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传播到这个平行世界来。

她这时也初步对这个世界有些了解了,无论是出版业,还是网络小说,都比较达,重视版权,好吧,这分明就是已经在指点她该如何利用脑中清晰的前世记忆了,虽说这已经是一件特别俗套的事情了。

当然,作为初三学生,她肯定不会选择去连载网文,原因很简单,网文的收益效率不高,而且还讲究一个更新度,她可没那么多时间与精力,那种一个小时可以码上万字的逆天技能,她怎么可能拥有。

她觉得自己一个小时能码个两三千字已经是极限了。

所以,选择投稿短篇小说,显然是比较效率高的赚钱方式,毕竟她并非重生,而是穿越平行世界,否则直接去赌球、股票、期货什么的了。

而按照她现在的身份,显然最适合写的,就是青春言情小说,她在脑中搜索一番,现前世所看的《萌芽》、《花火》、《最小说》等青春文学类杂志中表的短篇小说,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甚至连《青年文摘》、《读者》、《格言》中的不少文章也不例外。

她从自己的房间里,又找到了几本这个世界青春文学类的杂志,仔细比较了一下各个杂志的稿费,现一本名为《青春祭》的杂志稿费最高,某个版块是千字四百五,当然,要被采纳的话,难度自然也挺高。

不过,这对有着另一个世界的文化作为依凭的吴笛来说,选择几篇水准不错的短篇改编一下,然后投稿,显然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就算是抄袭,也要抄出自己的风格来,按她现在这个年纪,文风自然是“华而不实”流,一篇文中堆砌些各种不明觉厉的辞藻和“深刻隽永”“意蕴悠远”的句子,这其实很能戳中青春期少年少女的g点。

这些少年少女们还会觉得,看这人的文,摘抄些优美的词句,对自己的作文还很有帮助。

最重要的,当然要选择“治愈系”的文,将青春期那些喜欢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莫名忧伤的少年少女们,“治愈”得落泪。

好吧,所谓“治愈系”的文,真正却是致郁的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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