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老尾随着白衣客,一前一后,走在小道上。

荒凉的野外,头顶日头正毒。

这还是其次的,毕竟,白衣客戴着斗笠,她也头罩布巾,可以起到减轻日头荼毒之作用。最主要的,却是饥渴难耐。

要知道,胡长老可是天没亮就离开了回雁峰,于今都午时将尽,她几乎是水米未沾,虽然她的功力极之深厚,但是,终究是血肉之躯,又岂能隔绝人间之烟火?

当然,在原则上,人家白衣客并没有要求她跟随着,反而,是她不知搭错了哪根线不知不觉的跟随人家的屁股后面而已。

走了好一阵子之后,前头的白衣客忽然转入了一条岔路,继续默默前行。

胡长老也很自然的跟随走着。

一会儿之后,胡长老听见了潺潺流水声,然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清澈的溪流。

白衣客在溪流畔的树荫下坐了下来。

胡长老自然也跟随到了树荫下,抬眼望去,却见溪流之中,居然隐隐约约游弋着一些鱼儿,她不由得一喜,脚下微跺,飘身而出,居然在水面上滑动起来,那柔软无骨般的身段扭动起来,宛如碧波仙子般曼妙无比,只是眨眼之间,便手到擒来捉住了两尾肥美的鱼儿,然后返身回岸,一双麻鞋,竟然滴水未沾!

白衣客赞了句:“好俊的轻功。”

胡长老嫣然一笑,居然恰似那小姑娘一般不胜羞涩,然后,将手上的鱼儿往白衣客一扔,道:“出家人忌荤腥,还是劳驾你把鱼儿弄了罢。”

她的意思,自然是不想亲手宰杀鱼,避免血腥。

白衣客微微摇头,无奈的接过鱼,他原该回驳对方:既然忌荤腥,还打人家两条无辜的鱼儿主意作甚?

但是,他是该想象到的,一个忌荤腥的出家人不得不作出一定的妥协,那已经说明了她身体的生理需求已经忍受到了极限,就生似一个原本懦弱到极致的人在饱经摧残欺凌之后被迫拿起了杀人的凶器之无奈。

在这种时候,指责,质疑,是不够厚道的。

故而,白衣客什么都没有说,走到水边,将鱼开膛清洗了,然后,在地上摊开一张油布,在胡长老很是不解的眼神之中,因为,她在白衣客杀鱼的时候,已经捡了一堆柴枝,准备烤鱼使用的;然而,看样子,他好像没有生火烤鱼的样子,却是左手拎起一条鱼尾,右手晃动处捏着一把匕首,刷刷的,仿佛魔法加持,转眼之间,均匀条状的鱼肉被削落在油布上面,他左手只剩下一个连着鱼头的骨架,将之扔掉,又拎起另一条鱼如法泡制,如此,油布上便堆起了小堆鱼肉条块。

胡长老忍不住道:“你不会是准备让我吃这些生东西吧?”

白衣客不答,从怀里掏出几个小瓷瓶,逐一打开塞子,往鱼肉撒上一些粉末,迎风微拂,胡长老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抽了抽鼻子,难过道:“好像是花椒和辣椒粉?”

白衣客斗笠微微点了下,最后滴了几点香油,在匕首翻捣之下,竟然油光鲜嫩香气漂流,让人食指大动。

胡长老大是惊讶,忍不住道:“卖相还蛮不错的样子,却是不知味道如何?”

白衣客抓过一段树枝,匕首挥动,削去外皮,中间剖开,一番修饰之后,俨然一双筷子,将之递给胡长老,后者接过,迟疑了一下,感觉沉默着的白衣客挑衅的盯着自己,咬了咬唇,赌气似的夹起块鱼肉慢慢的放入嘴里,停滞了那么二三息,然后猛一嚼动,咕噜一声,咽了下去,然后,好像要饭看见金子一般,两眼放光,一边倒吸冷气一边筷子没停的夹着鱼肉往嘴里送,赫然是一副根本停不下来的模样。

直到发现了油布上的鱼肉所剩无几,大半都进了她的胃,也饱了,才尴尬了,不好意思的把筷子送与白衣客面前,似乎忽然想起这男女共用双筷子貌似不适合,即便是出家人跳出尘世束缚,终究还是男女有别,便打算缩回去,但已经迟了,白衣客一手接过筷子,另一手递过去一壶酒,胡长老只好接过酒壶,看着白衣客毫无任何顾忌的使用着她的筷子夹食鱼肉,粉脸泛上一层红晕,低声道:“谢谢。”

白衣客的竹笠微微摇动一下,低沉道:“举手之劳,不会让师太难以吞咽,便足够宽慰。”

胡长老喝了点酒,淡化了口里辛辣,笑道:“何止不会难以下咽,简直是我有生以来吃的最好美味!如果年轻二十年,我便是叛离佛道,也要嫁给你。”

“额……咳咳……”

白衣客筷子一顿,咳嗽起来,却是被呛到了,哦,应该是被胡长老的话给雷着了。

那后头的话儿一出,胡长老便立刻后悔,虽然她长期外交江湖,相较同辈同道,性格豁达的多,然而,究竟是成名多年的老江湖了,且还是名门大派的大长老,兼出家高人,言行举止,自需恪守着某些道德规范,可如今,居然近似调戏一个甚至并不熟悉的男子,可说是与常规严重悖逆的!

所以,她急忙解释:“你别想多了,我只是打个比方,在夸你的手艺。”

白衣客微微点头,把剩余的鱼肉全干掉之后,把油布在溪水洗去污渍,放在树下草丛,让它阴干。

胡长老看着他来来去去的身影,咋看上去,好像很忙碌的样子,但是,仔细看,却是宛若行云流水,丝丝入扣,仿佛,他的一举一动皆暗符天地规则,让人油然生出一股亲近感情。

所以,当白衣客再次回来,安静的坐下的时候,胡长老感觉了,仿佛,整个天地都安静了下来,她心里的各种烦躁,焦虑,宛如清流洗涤,清爽无比,灵台清明。

她忍不住充满诧异的看着白衣客,难以置信的道:“你太强大了,居然能以你强大的气场无声无息的改变别人的情绪!假设用途杀人,岂非一念之间取人性命?”

白衣客道:“杀人的时候,我更乐意用手,嗯,比较有成就感。”

胡长老居然无言以对。

总不能,她作出反驳:杀人,不能光靠手,有时脚也可以完成的。

那不是废话吗?

杀人就是杀人,难道,方式不同,工具不同,杀人的本质会有所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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