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一定不是这么想的,您也有孩子,不是吗?”她尽力地挽转局面。
“又不是我生的。”
“嗤,”无所谓地回怼让沈知书笑出了声,他难得施舍了个眼神给这位米小姐,“你是嫌那三百万少了吗?”
当然少了!那个姓戚的女人都从他这里拿走了六千万,凭什么她就三百万!
像是看出了她的心思,他慢条斯理地回答:“你就值这个价。”
“孩子我会生下来,您就不能尽尽父亲的责任吗?”
“想给我生孩子的女人多了去了,”他毫不留情地拆穿,“有哪个是我的?”
“您……”女人涨红了脸,“您怎么能这样想我,我对您可是一片真心啊。”
“怀孕是不能穿高跟鞋的。”稚嫩的声音响起,女人回头打量迟霁松。
沈知书笑着往迟霁松那边看,身子摇晃着下面可以转动的椅子,女人也不觉尴尬,反而想借此套近乎,“这是迟先生的孩子吧,长得真可爱。”
“你应该把鞋子换了,不然容易摔倒。”这里地砖太滑了,迟霁松确实是在为她考虑,好心提醒,沈知书依旧不嫌事儿大地在笑。
被拉下脸面,女人就算面上不显,心里也已经记恨上了迟霁松。
“既然你也没照顾好这个孩子,”果然男人已经抓住了这点,用着微扬的声调开口,“还是打掉吧。”
女人还想闹,沈知书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他拿着手帕在银色的枪身上轻轻擦拭,女人心一跳,愤然离开。
今天算是白来一趟,没捞到好处,她也不再装模作样,对着迟霁松跺了一脚,来宣泄自己的不满。
她踩着高跟鞋健步如飞,白色的衣裙随风而动。
“啧,”沈知书轻描淡写地说道,“还是做掉吧,太蠢了。”
说话的样子就好像是杀掉一只兔子,在他这里不值一提。
“早该这样了。”迟崴闭上眼。
他抬手,“砰——”,利落干净的一枪,女人应声倒地,门外的服务员走进来,把女人拖出去,留下一两个人打扫血渍,这里的人好像已经见怪不怪了,做完这些也不过花了几秒钟。
短短两天时间,迟霁松已经目睹了两次枪杀,还都是出自她认识的人之手。
沈知书站起来,朝迟霁松那边走去,男人腿很长,几步就到了跟前,他俯视着迟霁松,“你也挺好教化的。”
迟霁松盯着门口,那块地方好像还残留着点水渍,她眨眨眼,呐呐道:“我会好好学的。”
他拿起桌上的枪,枪托抵在迟霁松的头顶:“那就好好学,我会的可不少。”尤其在玩弄感情,还有做混账这两方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迟霁松拜师沈知书。
夜幕过于沉重,压在身上,叫人喘不过气来。
下午握枪的手还在颤抖,肌肉酸痛的感觉让她难以入眠。
闭眼便是两具趴在地上的尸体,一黑一白,身下皆是暗红的血迹。
明明昨天就已经见识过了,明明昨天都没有这种感觉,可是今天却意外的失眠了,五岁的迟霁松做了人生的第一个噩梦。
梦里是现在的她,身中数枪后,长大后的她带着血孔,向后落进海里,血渍和发丝一同沉浮。
波光粼粼间,她看见了一双黑色的西装裤管,站在岸边,被血液遮挡后离开。
她坐起身,浑身是汗,满脸的泪渍,真开眼,一汪死水波澜不惊。
她不懂,她害怕的是被人漠视、遗忘的死亡。
门的下半部分被敲响,在喝抽烟的迟崴听见声音走过去开门。
他低头看见抱着枕头的迟霁松,呼出一口烟,烟雾缭绕间勉强能看清他的脸。
“干什么?”
“我睡不着。”
乱糟糟还带汗的头发彰显了小姑娘的谎言。
他咬着烟嘴,想了会儿,最后妥协道:“还想听几章?”
“能读到我睡着吗?”熟悉过后,她已经大胆了起来。
迟崴垂眼,跟着她去了她的小房间。
“又不是我生的。”
“嗤,”无所谓地回怼让沈知书笑出了声,他难得施舍了个眼神给这位米小姐,“你是嫌那三百万少了吗?”
当然少了!那个姓戚的女人都从他这里拿走了六千万,凭什么她就三百万!
像是看出了她的心思,他慢条斯理地回答:“你就值这个价。”
“孩子我会生下来,您就不能尽尽父亲的责任吗?”
“想给我生孩子的女人多了去了,”他毫不留情地拆穿,“有哪个是我的?”
“您……”女人涨红了脸,“您怎么能这样想我,我对您可是一片真心啊。”
“怀孕是不能穿高跟鞋的。”稚嫩的声音响起,女人回头打量迟霁松。
沈知书笑着往迟霁松那边看,身子摇晃着下面可以转动的椅子,女人也不觉尴尬,反而想借此套近乎,“这是迟先生的孩子吧,长得真可爱。”
“你应该把鞋子换了,不然容易摔倒。”这里地砖太滑了,迟霁松确实是在为她考虑,好心提醒,沈知书依旧不嫌事儿大地在笑。
被拉下脸面,女人就算面上不显,心里也已经记恨上了迟霁松。
“既然你也没照顾好这个孩子,”果然男人已经抓住了这点,用着微扬的声调开口,“还是打掉吧。”
女人还想闹,沈知书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他拿着手帕在银色的枪身上轻轻擦拭,女人心一跳,愤然离开。
今天算是白来一趟,没捞到好处,她也不再装模作样,对着迟霁松跺了一脚,来宣泄自己的不满。
她踩着高跟鞋健步如飞,白色的衣裙随风而动。
“啧,”沈知书轻描淡写地说道,“还是做掉吧,太蠢了。”
说话的样子就好像是杀掉一只兔子,在他这里不值一提。
“早该这样了。”迟崴闭上眼。
他抬手,“砰——”,利落干净的一枪,女人应声倒地,门外的服务员走进来,把女人拖出去,留下一两个人打扫血渍,这里的人好像已经见怪不怪了,做完这些也不过花了几秒钟。
短短两天时间,迟霁松已经目睹了两次枪杀,还都是出自她认识的人之手。
沈知书站起来,朝迟霁松那边走去,男人腿很长,几步就到了跟前,他俯视着迟霁松,“你也挺好教化的。”
迟霁松盯着门口,那块地方好像还残留着点水渍,她眨眨眼,呐呐道:“我会好好学的。”
他拿起桌上的枪,枪托抵在迟霁松的头顶:“那就好好学,我会的可不少。”尤其在玩弄感情,还有做混账这两方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迟霁松拜师沈知书。
夜幕过于沉重,压在身上,叫人喘不过气来。
下午握枪的手还在颤抖,肌肉酸痛的感觉让她难以入眠。
闭眼便是两具趴在地上的尸体,一黑一白,身下皆是暗红的血迹。
明明昨天就已经见识过了,明明昨天都没有这种感觉,可是今天却意外的失眠了,五岁的迟霁松做了人生的第一个噩梦。
梦里是现在的她,身中数枪后,长大后的她带着血孔,向后落进海里,血渍和发丝一同沉浮。
波光粼粼间,她看见了一双黑色的西装裤管,站在岸边,被血液遮挡后离开。
她坐起身,浑身是汗,满脸的泪渍,真开眼,一汪死水波澜不惊。
她不懂,她害怕的是被人漠视、遗忘的死亡。
门的下半部分被敲响,在喝抽烟的迟崴听见声音走过去开门。
他低头看见抱着枕头的迟霁松,呼出一口烟,烟雾缭绕间勉强能看清他的脸。
“干什么?”
“我睡不着。”
乱糟糟还带汗的头发彰显了小姑娘的谎言。
他咬着烟嘴,想了会儿,最后妥协道:“还想听几章?”
“能读到我睡着吗?”熟悉过后,她已经大胆了起来。
迟崴垂眼,跟着她去了她的小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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