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这是什么破秘籍,练得一点感觉都没有!”

叶晨星,二十三岁,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宅男,就在去年刚刚大学毕业,毕业的院校还只是个化工类的专科学院,也就是说,这么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名字的主人仅仅只是个专科生。

当然,叶晨星虽然仅仅是个专科生,但是家中多少还是有些关系的,在毕业后就给叶晨星找了一个不是很好,但也不是很差的工作,一名光荣的化工工人。虽然只是工人,但是待遇工资还是可以的。

在现在这个看脸的世界,叶晨星仅仅只是中等的样貌,身材也是中等,仅仅172cm,虽然家中有些关系,但是还不能够称得上富二代,也就是说,叶晨星说起来也就是个有点积蓄的**丝男。

而**丝都有一个爱好,那就是闲的没事的时候看小说,而叶晨星不光看小说,还对小说中讲述的内功心法之类的特别感兴趣,所以就在网上随便搜了搜,随便找了些基本的内功心法,练了练。

但是练了这么长时间了,除了感觉到丹田的位置稍微的有些热乎之外,丝毫没有其他的效果,并没有出现什么小说中的飞檐走壁。所以现在叶晨星直接的无语了。

“练了这么久也没有什么效果,还是不练了吧!还是看看我的宝贝吧!哈哈哈······

说着便从身边拿起了一柄长约一米的长剑,叶晨星不光是个内功迷,更是一个宝剑迷,基本上所以的积蓄都被他拿来买剑了,但是这个人虽然爱好这个,但是并不深入研究,更不懂什么是剑。

所以,经常被那些无亮的小贩坑,总的说来,叶晨星收藏的宝剑仅仅只有十几柄,但都是些没有开刃的,当然,开刃的剑在大华夏都是禁止的,尽管如此,叶晨星今天还是运气不较好的。

不光找到了一柄比较中意的短剑,还找到了一柄开了刃的长剑。

只见董凡拿起那病长约一米的开刃剑,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银剑”的笑容。不停地用湿巾擦拭着,见这柄剑拔出来,只听一声清脆的出鞘声···

“锵···”

擦拭了一会,叶晨星将剑归鞘之后便又拿起了那病短剑。如果说那病长剑是寒光四射,那这短剑就是漆黑内敛,长约六十厘米,虽未开封,但是叶晨星感觉得到剑身上散发出的冰凉。

叶晨星是一个宝剑迷,所以在自己的房间中打造了一个剑架,专门放置他收藏来的“宝剑”!

将长剑放到架子上,将短剑拔出来刷了一会,这柄短剑虽然不像一般的剑长,但是剑身的宽度并不是很宽,只有三厘米左右,但是拿起来确实非常的沉重,叶晨星作为一个成年的男子,都很难将这柄剑舞的顺畅。

“咕咕···”

舞了一会之后,叶晨星摸了摸自己抗议的肚子,便到冰箱中找了找吃的。

结果,打开冰箱一看,里边除了几瓶饮料之外,根本没有什么吃的了,作为一个资深的**丝,懒是他的特性,所以冰箱中并没有什么存货。

没办法的叶晨星只好起身,打算出门去买,拿出手机看了看,现在仅仅是下午六点半左右,在冬天,六点半的天已经漆黑了,但是好在小区中的超市还没有关门,餐馆也都开门营业。

叶晨星虽然是个**丝,但是家中的家长早早的给他买了房子,希望他能够早点找到合适的对象,毕竟现在的女孩子都是那么的现实,没车没房的怎么找对象?

“你是我的小丫小苹果······”正在他感慨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

“喂?妈,有事吗?

“儿子啊,吃饭了没有啊,在那边怎么样啊?有没有合适的对象啊?有就赶紧下手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村里像你这么大的,孩子都有了,你可要抓紧时间了·····”

叶晨星在s省d市上班,但是老家确实在z市的农村中,老爸虽然是村里的,但是经营着自己的生意,也勉强能够过上小康的生活。

听着老妈的唠叨,叶晨星一阵无语,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我知道了吗,你放心吧,等下去回去的时候一定带一个回去,您就不要再给我介绍了!”

“真的吗?儿子,你可不要骗妈啊

,等下次回来可一定给妈妈领回来看看啊!”

“好了,妈,我知道了,就这样吧,我这边还有事情,先挂了!”

叶晨星并不是没有喜欢的人,但是对方家里的环境太高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大家族中的美女子,简称白富美!

巨大的贫富差距,使得叶晨星没有丝毫的勇气站在对方的面前,但是这小子还贼心不死,就这样,好死不死的赖着。

“哎,这该死的社会!”

叶晨星感慨着摇了摇头,拿上车钥匙边出门了。

叶晨星的车并不是什么好车,甚至连一般的车都算不上,仅仅是个价值五六万的国产车,虽然车是便宜,但是开起来还算是顺手。

不到一分钟,叶晨星便达到了目的地,**丝就是**丝,连一点路都不愿走。

叶晨星的小区并不是什么高档的小区,但是设施还都是挺齐全的,在房价非常的现在,能够买上房子就算是不错了。

“平安夜,超市回馈客户,全场物品一律九折!”

到了超市门口,叶晨星便感受到了平安夜超市中的热闹气氛,今年是2014年的平安夜,想到快要放假了,所以叶晨星打算多买一点物品。

说白了就是懒,不愿意出来罢了!

不一会儿,叶晨星采购了两箱方便面,零食若干,几个馒头,还是一袋大米。还有许多的饮料,算算这些东西,加起来叶晨星完全可以一个星期不用出门了!

“您好,一共二百五十八元!”

付完钱,叶晨星将东西放到车里之后,又去了小区门口的面馆吃了一碗面,便驱车回到了家中!

“实在是无趣啊!”

单身**丝就是这样,自己在家中实在是寂寞如雪啊。

“算了,虽然没什么用,还是练练气功吧!”

叶晨星练得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气功,仅仅是网上说的什么“小周天气功”,就是说想象着体内的真气在任督二脉中循环。虽然小说中的都是说任督二脉都是最后才打通的,但是叶晨星也不是很了解。

“书上怎么说,咱就怎么做!”

这是叶晨星的懒惰的本质···

虽然书上只是说了让真气随着呼吸在任督二脉中循环,但是并没有说真气是什么样的,而叶晨星最喜欢的是剑,所以每次练功的时候,叶晨星总是幻想着一柄真气凝聚成的小剑随着呼吸在体内循环。

当然,虽然经过叶晨星的改进,姑且称之为改进吧!叶晨星也感觉不出什么效果,唯一改变的是,叶晨星感觉自己的丹田位置比以前更加的热了。

叶晨星还是个仙侠迷,他之所以喜欢剑,就是因为他看到游戏中的剑仙们能够御剑飞行,还能够御剑杀敌,所以一直对飞剑情有独钟。一直幻想着能够拥有自己的飞剑!

“来吧,我的小宝贝,跟哥哥一起练功!”

叶晨星实在是对他今天刚刚得到的短剑太过喜爱了,以前练功的时候什么都不会带的,但是今天他突发奇想,将那病漆黑的短剑拔出来,放到了自己的身前。

看了看表,现在还只是晚上十点左右,而明天,也就是圣诞节,叶晨星还要悲催的上班,所以,便决定练一会之后睡觉!

“开始吧!”

叶晨星盘坐在床上,面朝南方,手中捧着那病短剑,便开始了他的练功。

“恩?”

就在叶晨星开始随着呼吸引导着自己幻想出来的小剑的时候,他感觉到了今天似乎比以往有些不同。

“好像我真的能够感觉的到那柄剑的存在了!”

现在叶晨星的感觉就像传说中开了天眼一样,能够内视自己身体,当然,他这样的小菜鸟不可能像小说中说的那样能够内视自己的全身,他看到的仅仅只是自己的丹田。

过了一段时间,叶晨星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其他的东西在向着自己的丹田凝聚,这种感觉是叶晨星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而这种物质随着时间,慢慢的向着那柄叶晨星幻想出来的小剑凝聚着,仿佛这些不明物质是被这把小剑吸收了一样。

而随着吸收的物质越来越多,叶晨星还感觉到另外一种物质在不断地冲向自己的身体。

在两种物质不断地冲击之下,叶晨星可以说是痛并快乐着,把第一种物质形容的话,给叶晨星的感觉,是一种金色的物质,随着小剑吸收这种物质的增加,叶晨星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一种被撕裂的感觉。

而第二种给叶晨星的感觉像是一种白色的物质,这种白色的物质不断地涌向自己的身体,吸收吸收第一种金色物质所带来的撕裂感会有所减轻。

所以说,现在叶晨星的感觉就像是冰火两重天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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